2023
03/07
15:54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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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政办发〔202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商贸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增强限上企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带动作用,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决定建立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联席工作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是改善民生和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的有力支撑。各县(区)、经济功能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定期分析研判消费市场变化情况,落实落细国务院和区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激励限上企业多措并举开展消费促进工作,切实扩大消费需求。适时研究制定新政策新举措,强化日常运行监测,聚焦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网络化的市场销售体系。
二、压实责任,落实政策措施
拉萨市即将出台 《拉萨市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对新增限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15万元,在此基础上,对当年限上企业零售额(餐饮额)同比增幅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5万-25万的奖励。在2023年4-9月开展“促流通扩消费竞赛季”销售大比拼活动,对达标企业给予10万-30万元资金奖励,各县(区)、经济功能区务必全面贯彻落实,用足用好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统入库,推进限上企业扩容提质。
三、精准谋划,举办促消费活动
促消费活动是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各县(区)、经济功能区要围绕群众消费热点,继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要把握季节消费的不同特点和季节元素,策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季节性活动,借势节庆促消费,打造中秋、雪顿节、国庆、元旦、春节(藏历年)等传统节假消费旺季,挖掘地方特有消费潜力,支持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企业利用店庆、周年庆、网购节等重要时点开展优惠活动。依托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品牌集聚区等载体平台,组织开展汽车、家电、餐饮、老字号等领域的促消费活动。培育发展“早市”“夜市”经济、首店经济、假日经济、新型经济等,确保消费市场繁荣稳定。
各县(区)、经济功能区要充分认识完成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艰巨性,创新思路和方法,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营造便利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市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增长。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紧密结合实际,落实指标责任,定期督查进度,确保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分值体系(100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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