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09/02
11:37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一)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名称:拉萨市城乡客运发展规划。
2、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障碍,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工作。交通运输,尤其是道路客运,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工作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拉萨市城乡沟通愈加频繁、旅游人数快速增长,带动农村客运需求不断提升;同时,公路、场站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农村客运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是加快城乡融合,实现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因此,为了系统、科学的推动农村客运发展,非常有必要开展拉萨市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通过规划摸清现状、找出问题、设定目标、制定方案和具体的行动计划。
3、规划范围:拉萨市域“一区七县”范围,包括达孜县、墨竹工卡县、曲水县、尼木县、堆龙德庆县、林周县、当雄县以及城关区。
4、规划内容:服务拉萨市下辖各县(区)之间以及各县(区)内部的农村客运体系规划。重点包括市域农村客运线网、场站、车辆、营运管理、投资估算等内容。
5、规划期限:规划基年为2011年,规划期限到2020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建设及实施阶段对环境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规划实施阶段主要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需占用土地、破坏现有植被及城市景观、引起水土流失,并带来施工废污水、施工扬尘、施工燃油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环境污染问题,施工结束后这些环境影响将随即减弱或消失;规划实施后将极大地推动拉萨市的农村客运网络的发展,其影响以对社会、交通环境的正效益为主,主要不利环境影响来自服务、商业区人群带来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交通噪声、扬尘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预防性措施
严格规划项目全过程环保控制。项目前期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专家咨询网络,完善公众参与等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执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规划区域内各类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区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建设建立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与环境风险应急处理系统。
2、最小化与减量化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规划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区内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最终进入各区域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积极改善地表径流水质环境及居民生活卫生条件,推广中水回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区内各单位与居民区废污水管理、节约用水;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实行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SO2排放总量,严禁使用煤、重油等污染产生较重的能源。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
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声源的控制和管理,规划网络内声环境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对建筑施工噪声,严格项目审批,要求建筑单位开工前修建隔声墙,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和低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降噪技术和低噪声设备、机械及加工工艺,对高噪声设备和机械要加强维护维修,采用隔声、阻尼、吸声、隔振技术加以控制。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总体依托拉萨市现有固废处理系统进行最终处置。
3、补偿性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教育城内所有拟建、在建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修建好场内外的截洪沟和排洪沟系统,避免雨水对施工场地的冲刷和破坏;合理调剂土石方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加强项目周围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及时搞好植被的恢复和再造,修建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和侵入水体。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优化排口以及进行地面绿地系统等补偿性措施,把规划网络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符合国家资源、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与《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等相关规划总体协调。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是加快城乡融合,实现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规划的实施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但规划的实施也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不利环境问题,主要是由基础设施建设及人类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利用与景观格局变化、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些不利影响可以通过采取减免或保护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采纳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规划优化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规划目标、规划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的环境影响可以被区域环境接受。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规划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查阅报告书简本。
公示及信息反馈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设计、建设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公众范围:受拟建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规划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网上留言、书信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及报告书简本。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及信息反馈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13908904833
电子邮箱:1115268724@qq.com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28-86632447
传真:028-86245177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
【我要纠错】【打印本文】【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