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29
09:41
来源:
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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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 轰——”改装车带着刺耳的轰鸣声呼啸而过,不仅打破城市的宁静,严重扰民,更暗藏交通安全隐患。针对非法改装,拉萨交警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非法改装案例,依法予以曝光,望广大车主引以为戒!
案例一
9月27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西大队民警在八一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贵F950**的小型轿车行驶时噪音异常刺耳。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驾驶员擅自拆除、损坏原车消声器,还违规给车辆加装了排气管,导致声浪巨大,严重扰民,属于典型的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驾驶员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装。

案例二
同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北大队民警在娘热路铜马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机动车非法改装案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牌照为藏AJC1**的小型面包车外观存在异常,经查,确认该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员的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当场责令驾驶员立即对车辆进行整改,恢复车辆原装状态,确保车辆符合上路行驶要求后,方可再次行驶。

这些非法改装行为危险又违法!
01非法加装尾翼
加装尾翼会增大风阻,导致车辆稳定性变差,影响行车安全。
02非法改变原有电路
可能导致线路过载,引发车辆自燃。
03非法改装车辆悬架系统
导致整车高度增加,车辆重心也随之提升,容易引起车辆侧翻。
04非法加装车辆牵引装置
非法牵引装置会导致车辆的质量系数发生变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车辆的设计都有严格的标准,非法改装会给车辆带来一系列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拒绝非法改装,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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