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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0/1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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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文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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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旅游市场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安排购物行程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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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公布三起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例,引导从业主体依法诚信执业,切实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案例1

2026年7月,西藏华茂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游客参加西藏7天6晚游,将该团游客带至约定行程以外的购物场所购物。

处罚结果

西藏华茂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曲水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西藏华茂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0天、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某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6年5月,西藏纳景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西藏7天6晚游,行程中将该团游客带至约定行程以外的购物场所购物。

处罚结果

西藏纳景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西藏纳景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责令停业整顿5天、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9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5年7月,西藏紫星藏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游客参加珠峰大本营5日游,行程中将该团游客带至约定行程以外的氧气店购物。

处罚结果

西藏紫星藏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对西藏紫星藏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责令停业整顿3天、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强化合规管理,严格落实旅游合同约定,杜绝变相诱导购物、强制购物,拉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持续深化旅游市场整治。同时提醒广大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遇到侵权及时举报,共同守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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