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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07

11:41

来源:

拉萨文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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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净途等公司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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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净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西藏净律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西藏净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西藏净律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违反《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且经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整改,相关旅行社企业未改正违法行为。

经立案调查,我局对西藏净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西藏净律旅行社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于2026年7月28日进行公告送达,西藏净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西藏净律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公告送达期满后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现我局依法对相关旅行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因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拉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西藏净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藏净律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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