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30
10:5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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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拉萨市深化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藏政办发〔2025〕15号)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7月22日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我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方案》的出台旨在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进度、路径等,压实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和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部门职责分工、进度安排、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部门职责分工。绿色矿山建设是系统性工程,需围绕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地和谐等方面协同推进,若缺乏清晰的部门职责划分,易出现“多头管理”或“责任真空”。为进一步破解部门协同壁垒,实现“各负其责、相互补位”,《方案》明确了自然资源、发改、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水利、林草、住建、市场监管、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及属地县(区)政府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职责。
(二)进度安排。绿色矿山建设因矿山生产状态、生态基础、技术水平差异大,若采用“一刀切”的统一进度,会导致条件较差的矿山“跟不上”,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中须结合实际分类施策。2025年,启动攻坚;2026年,全面推进与批量达标;2027年,深化提升与基本覆盖;2028年,查漏补缺与全面建成,2028年12月底,所有已投产2年的新建矿山、在产5年的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机制更加完善,矿业发展实现“生态友好、效益显著、企地共赢”。
(三)保障措施。构建支撑体系,是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的关键。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方案》要求将绿色矿山建设贯穿矿山规划、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生命周期,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总结”机制,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可量化、可核查、可长效。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报有关信息。对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滞后的矿山,限期整改仍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予办理延续。三是严格动态监管。《方案》要求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动态监管台账,每年对不低于20%的拟建绿色矿山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实地核查。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方案》要求组建“拉萨市绿色矿山专家顾问组”,开展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指导矿山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加强宣传,营造“共建共享”氛围。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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