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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4

18:46

来源:

拉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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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惠民惠农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西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等精神,结合拉萨实际,520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拉萨市惠民惠农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0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现对出台背景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西藏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等精神,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自治区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惠民惠农补贴事项拉萨市和县(区、园区)的权责,规范拉萨市与县(区、园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增强市县(区、园区)各行业部门贯彻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市财政局起草了《拉萨市惠民惠农补贴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含《拉萨市惠民惠农补贴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坚持农牧区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要求,在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科学界定拉萨市和县(区、园区)权责,确定惠民惠农补贴领域财政事权范围,制定惠民惠农补贴标准,规范拉萨市与县(区、园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切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惠民惠农补贴事项拉萨市和县(区、园区)的权责,规范拉萨市与县(区、园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增强市县(区、园区)各行业部门贯彻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

四、《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遵循以下原则:惠民惠农,民生导向政府主导,全面落实合理适度,差别分担;合理适度,差别分担

五、《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

通过梳理自治区、拉萨市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目前我市惠民惠农领域暂定为粮食生产发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种业创新发展、净土健康及重点产业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防灾减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改革、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工程、其他补贴等十三类57项,其中:粮食生产发展5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4项、种业创新发展1项、净土健康及重点产业发展8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4项、农业资源保护利用2项、农业防灾减灾8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项、农村综合改革4项、林业改革发展4项、水利发展1项、拉萨市南北山绿化工程2项、其他补贴12项(详见附件)。按照支出责任划分,自治区全额承担的19项,市级财政全额承担的9项,县(区、园区)全额承担的2项,区、市、县(区、园区)共同承担的19项,区、市共同承担的3项,区、县(区、园区)共同承担的1项,市、县(区、园区)共同承担的4项。

保持自治区、市与县(区、园区)财力结构总体稳定,惠民惠农领域支出责任承担比例调整涉及的自治区、市与县(区、园区)支出基数划转,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4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强化部门管理职责。拉萨市财政局在落实承担的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履行支出责任的指导和监督。拉萨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调整完善制度政策,指导和督促县(区、园区)落实相关补贴标准。县(区、园区)财政部门要确保县(区、园区)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县(区、园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二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拉萨市财政局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根据补贴标准、分担比例等因素,优先足额安排并提前下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县(区、园区)财政部门要完整、规范、精准编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兑现。三是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模式,推广使用我市现有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市、县(区、园区)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优化支付兑现流程,提高兑现实效,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支出责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执行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拉萨市财政局

20241210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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