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6/01
14:53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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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要求,全面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将为市属国有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追究责任提供基本遵循,有效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活动。
二、主要依据和内容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办法》共8章81条。分别是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工作程序、附则。
(一)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十一项情形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增资、租赁承包,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活动,以及其他违反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等。
(二)明确损失标准。从资产损失的绝对值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一般资产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较大资产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和重大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划分标准;同时对资产损失金额及影响如何认定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明确三项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三项责任进行了具体细化。
(四)明确责任追究方式。结合资产损失程度和问题性质,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党纪政务处分、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五)明确追责职责程序。明确界定在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中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职责和权限,尤其责任追究工作程序,一般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进行了具体细化规定。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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