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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03

11:41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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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解读

一、“三线一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要统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20〕11号)。

二、拉萨市“三线一单”编制过程

我市“三线一单”筹备工作于2020年底启动,及时完成了资金安排、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21年2月与中标机构签订合同,组建专家技术团队,3月正式启动编制。期间,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座谈、资料收集、征求意见等工作,主要包括:3月召开编制启动座谈会,确定工作思路和基本框架;4月赴各县(区)和园区开展现场对接、调研和资料收集;6月26日初步成果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北京组织的技术初审;7月赴各县(区)和园区现场征求意见,7月底召开座谈会,向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十余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9月初召开“三线一单”成果专题审议会,各县(区)、功能园区和市直单位等共计27家单位负责人员参会,对成果再次进行讨论,9月底各县(区)和园区书面提交了反馈意见;9月28日成果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成都组织的技术审核,10月上旬完成最终修改稿。

三、下一步实施工作

一是衔接各类规划。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加强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协调性分析,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将相关管控要求融入综合决策的全过程。

二是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要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要素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突出分区管控,在优先、重点、一般等不同的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三线一单”与环评、排污许可、环境执法等工作的衔接,将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管控要求,贯穿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甚至排污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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