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4/22
12:27
来源:
拉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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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拉贡公路是贡嘎机场通往拉萨市区的唯一通道,也是拉萨南大门,拉贡公路沿线景观环境塑造及其沿线规划的好坏直接影响南大门的整体形象。因此,出台《拉萨市拉贡公路沿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新老拉贡公路沿线城乡规划管理,强化规划控制、规范用地行为,以及对拉贡公路沿线进行绿化造林、塑造门户景观,实现“环境立市”和科学合理规范该区域沿线环境整治和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新老拉贡公路至两侧山体狭长地带。新拉贡公路北至新拉贡公路检查站,南至嘎拉山隧道北入口;老拉贡公路北至柳东路与老拉贡公路交叉口,南至两桥一隧处曲水大桥所围合而成的区域。
(二)关于规划管理要求
《办法》明确了该区域城乡规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工负责;沿线各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范围负责新老拉贡公路沿线城乡规划管理。同时要求市交通运输、林业绿化、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环卫、城管综合执法、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曲水县人民政府和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新老拉贡公路沿线城乡规划工作。
(三)关于分段控制要求
《办法》对新老拉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进行了明确,同时将建筑控制区以外分为城镇段、乡村段、农林段,按照各层次规划执行。
(四)关于规划制定要求
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办法》明确了沿线景观规划设计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沿线乡规划、村庄规划按照行政区划范围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同时《办法》还对各类规划编制从建筑立面、建筑风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五)关于监督检查
《办法》对新老拉贡公路沿线规划范围实施情况作了日常巡查的规定,对沿线违反城乡规划的,由各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处罚,并对监督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了相应处罚规定。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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