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4/0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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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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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各委、办、局: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已经拉萨市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政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理、科学指导,总结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险因素,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拉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健康拉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2.9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7.5%,自治区卫生县城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持续巩固,全面实施健康拉萨行动,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1.综合整治城乡环境。以农贸市场、交通站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薄弱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积极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公共设施,落实卫生责任制,实行商品划行归市、分类经营,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建设,加快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提升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水平,鼓励餐饮单位落实“明厨亮灶”。加快城市运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停车场布局。以“四清两改”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定期开展环境大扫除、大清扫。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市爱卫办、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园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大气、固体废物、污水、土壤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适当在街道两旁增加分类垃圾箱,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以治“污”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集中处置,科学选择农牧区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逐步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管网,有条件的县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牧区延伸,确保农牧区生活垃圾不乱倒、污水不直排。深入开展农牧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置。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到2025年,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局、拉萨市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牧区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和引导农牧区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坚持农牧区户厕改造和易地搬迁、厕所粪污、生活污水等工作统筹考虑。推进学校厕所标准化改造,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抓好粪污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旅游厕所运维服务质量和管理维护水平。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配套建设洗手、照明、通风等设施,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到2025年,全市农牧区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旅发局、商务局、市住建局、卫生健康委、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农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全面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农牧区饮用水达标,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掌握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动态变化,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推动有条件的城镇供水设施向周边农牧区延伸,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供水保障率。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开展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和水质软件改造。到2025年,县城以上城镇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坚持日常防治和集中防治、专业防治和常规防治相结合,建立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大病媒生物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规范使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和器械,提升病媒生物防治能力。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和病媒生物消杀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有效防控鼠疫、禽流感等媒介传染病。到2025年,拉萨市国家卫生城市建成区和被评为自治区卫生县城范围内的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市爱卫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6.培养文明健康习惯。深入推进《拉萨市群众健康文明习惯养成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进家庭等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积极推广分餐制,倡导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校到家庭”的知识传播模式,以“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式,让学生家长掌握健康知识,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习惯长效化。及时借鉴推广内地先进经验,通过修订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群众生活,融入社会治理,强化落实个人公共卫生责任。到2025年,拉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旅发局、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学生营养日各类健康主题日活动,发挥权威专家引导作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推广合理膳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健身方法,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和烟草危害等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青少年儿童、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加快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和无烟村(居)等无烟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评定,弘扬健身文化,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积极推广民族健身操、吉韧、藏棋等民族传统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市级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到2025年县级及以下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绿色出行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广电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快推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和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等传统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组织创作、刊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拉萨市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创新推进健康拉萨各项任务落实。
10.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进一步调整充实拉萨市爱卫办各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我市各级爱卫组织统筹协调作用,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为抓手,推进形成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格局,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拉萨市爱国卫生工作专家库,逐步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破解环境卫生管理难题,不断总结和推广卫生城镇创建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提高各县卫生城镇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市爱卫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要把整治环境脏、乱、差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城市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开展农贸市场环境、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治理。文明村镇创建要以乡村人居环境集中治理为着力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区改路、改水、改厕,开展柴堆、粪堆、沟渠等薄弱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单位创建要创造有益于健康卫生的单位环境,引导各级各类单位承担起清洁环境卫生、树立行业新风的责任,以千千万万干净整洁的“小环境”构建美丽和谐的社会“大环境”。文明家庭创建要引导家庭成员和身边群众从房前屋后做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文明校园创建要普及健康生活科学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市文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在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研究编制本地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要切实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综合干预措施。要及时总结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验,进而不断提高健康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爱卫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健康细胞建设工程。按照自治区健康社区(乡村)、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以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整洁宜居环境、便民优质服务、和谐文明文化为主要内容,打造一批健康细胞示范点,向家庭和个人提供生理、心理、社会服务。社区、村居、企业等组织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鼓励居民群众主动学习掌握环境与健康素养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出行和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着力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到2025年,全面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创成一批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市爱卫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全面推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发展,提升人群健康素养水平,要将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健康促进理论为指导,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及个人承担各自的健康责任,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改善各类健康影响因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健康政策、建设健康场所、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积极开展自评和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交叉评估验收。(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5.加强法治化保障。推进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修订完善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将控烟工作要求设置其中,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凝练提升为法律制度。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市爱卫办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推进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推进“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创建,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市爱卫办、文明办、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和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爱卫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见实见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和做法,拉萨市爱卫办每年将不定期通报各县(区)、各部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县(区)、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不积极、推进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工作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每个角落。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指导,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网站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声势浩大、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依靠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青年团员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发挥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农牧民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进社区、进村居、进校园、进寺庙和进景区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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