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新闻发布会

2025

08/01

18:22

来源:

市政府新闻办

【字体:

浏览量:

标签

《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相关链接:

2025年8月1日上午,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有鹏主持。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侯静华同志,拉萨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红梅同志和拉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旦增塔杰同志,为大家介绍《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有鹏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赵有鹏。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驻藏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拉萨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们。

赵有鹏首先,请侯静华同志简要介绍《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侯静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2025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新制定的《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25年8月5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制定《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法规制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统筹协调。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条例于2025年6月30日,经拉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25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四十三条,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督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内容。

执政兴市,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重视,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帮助。谢谢大家!

赵有鹏谢谢侯静华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自己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时请报所属新闻机构。

西藏商报记者请简要介绍出台《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义?

赵有鹏这个问题请李红梅同志回答。

李红梅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拉萨市作为西藏自治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需回应高原经济特殊发展阶段的制度需求;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破解招商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瓶颈,承接自治区战略部署,打通区域示范标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法治化转型,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强化法治保障与监督机制,这是《条例》出台的现实需要。

《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是国家和地方层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我市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上升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规,增强了制度权威性和普惠性。在此基础上,为保证《条例》的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发展环境优化行动”,出台实施《拉萨市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拉萨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工作机制》《2025年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举措》《拉萨市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拉萨市工程建设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运行机制试行办法》等24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性文件,为《条例》的出台奠定了一定的实施基础。

通过不断完善优化服务保障制度,上半年,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累计登记达20.20万户,同比增长8.6%;落实招商引资项目257个,累计到位资金169.55亿元,完成序时进度70.94%。《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取前期经验,将相关服务保障内容也纳入条例中,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健康发展于法有据。

《条例》的出台及实施,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要求、更过硬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既为当好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奠定基础,也为打造优化营商环境西藏样板作示范、当表率,给在拉萨发展的企业吃下“定心丸”。

具体而言,《条例》的意义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破冰。《条例》的出台通过刚性约束,将“高原劣势”转化为“制度优势”;

二是治理升级。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系统化、规范化,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制度预期,强化政府责任约束,筑牢法治化保障;政府角色从“治理者”到“合伙人”的转变;

三是激活民营经济。通过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尤其助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从而激发我市市场活力;

四是促进区域稳定。聚焦高原经济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吸引投资和人才,为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赵有鹏请继续提问。

拉萨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条例》在简化行政审批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赵有鹏这个问题请李红梅同志回答。

李红梅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关于《条例》在简化行政审批方面的具体措施,我结合企业反馈最关心的几点,简要为大家介绍如下:

一是让市场主体“出生”更便捷、“退出”更顺畅。《条例》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通过缩短时限、优化流程、缩减材料、降低成本等方式,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手续;对无债权债务或已结清相关费用的企业,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让企业从开办到退出都能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让政务服务更集中、数据多跑路。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且部门要充分授权,避免企业多头找、反复跑。同时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以往需跑多个部门才能凑齐的材料,如今通过数据协同可互通共用,无需企业重复提交。

三是让中介服务更规范、选择更自主。我们将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清单以外的事项不得作为审批条件。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企业可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彻底杜绝“中介绑定审批”问题。

四是让项目落地更快速、审批更高效。在用地审批方面,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简化流程;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精简审批程序,推动全流程在线办理,并配套提供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服务,助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五是让不动产登记和税费办理更省心。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理时间更短、成本更低,还可免费查询相关信息。税费办理方面,推行合并申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简化优惠政策申报流程,甚至探索异地通办,让企业办税缴费更便捷。

六是让惠企政策申报更简单、兑现更快速。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我们将简化手续,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直达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让企业在更高效、更透明的环境中安心发展。谢谢大家!

赵有鹏请继续提问。

经济日报西藏站记者请问《条例》如何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

赵有鹏这个问题继续请李红梅同志回答。

李红梅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条例》始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从设立到经营发展再到退出市场的全生命周期,构建起全方位的权益保障体系。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筑牢权益保护底线。《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用人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以及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这为企业安心经营吃下了“定心丸”。

二是保障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企业均可平等进入,坚决杜绝地方保护、隐性壁垒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项目申报等政策落实中,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全程公开透明,禁止任何形式的限制或干预,让企业靠实力竞争。同时,将定期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确保市场“规矩”一致。

三是打通要素获取堵点。企业发展所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将全力保障,同时严格监管公用企事业单位,严禁其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或乱收费。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抵押担保门槛,让企业融资更便捷。人才和用地需求也将得到保障,比如为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通过灵活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简化审批流程。

四是稳住政策执行预期。政府出台的政策将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补偿。对于企业账款,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必须及时支付,绝不允许以“等审计”“换人员”等理由拖延。执法检查将更规范,推行联合检查、减少重复上门,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让企业有稳定的发展预期。

五是畅通权益保障渠道。惠企政策将精准推送,对“免申即享”的政策直接兑现;需申请的政策简化手续、全程网办,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若遇突发事件,将启动应急救助机制,比如临时征用企业财产会予以补偿、允许延期还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企业有任何诉求,可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理;遇到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即便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政府也会协调解决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

六是激活创新发展动力。我们将建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高价值专利培育、维权援助等服务,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让企业敢投入、愿创新。

总之,《条例》的核心就是让企业在公平、稳定、有保障的环境中放心干、安心闯。我们会不折不扣落实好《条例》,持续为我市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谢谢大家!

赵有鹏下面是本场新闻发布会最后一次提问,请提问。

西藏日报记者请问《条例》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旦增塔杰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进一步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规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优化监管执法。一是推进联合检查与智能监管。《条例》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合理统筹行政检查工作,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推行“扫码入企”,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智能预警监督。二是规范检查方式。除重点监管和靶向监管外,市场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探索采用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规范自由裁量权。《条例》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消除情况、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等,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并予以公布。

三、法律服务与纠纷化解。《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市场主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机构及法律咨询专家,针对性参与民营经济组织纠纷化解,为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务,加强法治保障。

赵有鹏谢谢旦增塔杰同志的回答。刚才,发言人介绍《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对各位记者和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回应。在此,感谢新闻发言人的介绍,同时,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关心与支持。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陈灏

【我要纠错】【打印本文】【关闭】

感谢您对拉萨市人民政府网的关注,如发现内容有误,请发送邮件至:lssysqgk@163.com

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