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05
13:45
来源:
市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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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上午,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宇娇主持。邀请到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多吉平措同志,拉萨市文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江同志,拉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旦增塔杰同志,为大家介绍《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宇娇: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陈宇娇。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驻藏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拉萨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们。
陈宇娇:首先,请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多吉平措同志,向大家介绍《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多吉平措: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下面由我介绍向大家介绍《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立法背景
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旅游业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了旅游新业态发展缓慢、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揽文化旅游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区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科学把握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把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更新观念,理清文化旅游发展思路;突出规划先行,推进文旅资源开发;突出融合发展,创造文旅新业态;突出区域联动,提升文旅整体水平;突出以人为本,改善文旅发展环境;突出特色精品,擦亮文旅金字招牌;突出开放共享,实现文旅合作共赢;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文旅惠民富民。这次制定出台这部《条例》,就是按照相关原则要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文旅产业大发展。
二、条例的修订过程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法规制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统筹协调。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条例于2025年4月29日,经拉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27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执政兴市,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陈宇娇:谢谢多吉平措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自己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时请报所属新闻机构。
拉萨融媒记者:请问,我们注意到,《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将“产业促进”作为重要章节。请问条例在促进全域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陈宇娇:这个问题请李江同志回答。
李江:感谢您的提问。产业融合是发展全域旅游的核心动力。本次《条例》编制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融合发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产业促进,重点从特色文化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强化一系列举措,推动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风景旅游向深度休闲体验旅游、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一是深挖特色文化,坚持“文化兴市”工作原则不动摇,依托拉萨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条例》将红色、非遗、演艺、饮食、林卡、民俗、体育、节庆、婚恋等文化元素与旅游活动相结合,对文化体验和旅游活动相互促进进行规范与细化,提升旅游的吸引力和文化内涵,打造多元业态。二是立足资源禀赋,拉萨具有独一无二的自然景观、唯一独特的区位优势,《条例》充分挖掘人文自然景观、高原特色农牧产品、沟域自然、藏医药等旅游资源潜力,让各族群众深刻感受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特别是,《条例》坚持系统观念,把南北山绿化工程与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具体化、实践化。三是推动产业协同,《条例》聚焦拉萨市“一个主导、三大支柱、九大产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从绿色工业、数字经济、金融产业、生态产业、服务产业、农牧产业等方面,就以文旅为纽带深化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明确方向,推动旅游业从传统单一服务模式向跨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跃迁,为旅游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如,结合拉萨市夜间经济区发展,引导夜购、夜宴、夜游、夜赏、夜演等夜间消费业态发展,拓展旅游产业边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将打破发展界限,让旅游与文化、资源、特色优势产业深度互动、相互赋能,形成“处处是景、时时可游、行行涉旅、人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充分释放“雪域古城·圣地拉萨”独特的自然与人文魅力。
陈宇娇:谢谢李江同志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西藏日报:请问,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游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请问在提升全域旅游服务质量方面,《条例》有哪些规定?
陈宇娇:这个问题请李江同志回答。
李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提升服务质量是发展全域旅游的生命线。《条例》坚持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并重发展、坚持规定动作与理念服务并重发展,从“硬支撑”和“软实力”两方面,对提升服务质量作出了系统规定:一是强化基础设施与服务保障,《条例》从资金保障、交通便捷化、自驾服务、高原供氧、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方面做出规定,特别是明确了要加强高原供氧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和支持在机场、车站、景区、宾馆等游客密集场所建设供氧设施并提供服务,鼓励经营者提供全过程供氧服务,此条极具高原特色。二是构建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明确市文旅主管部门统筹建设市级旅游智慧平台,向游客提供信息查询、预约、扫码入园、导览、预警等服务,并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智慧化手段对旅游城市治理提供支撑。三是从健全应急与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标准化建设、优化环境与风貌、加强监督管理与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是在旅游服务规范上,明确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其中监督管理还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禁止的八类行为作出了明确,对诱导欺骗强迫消费、虚假宣传、擅自变更合同、质价不符等划清红线。
通过这些全面、细致的规定,我们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到访拉萨的游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诚信、智慧化的高品质旅游服务体验,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真正擦亮拉萨“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金字招牌。
陈宇娇:谢谢李江同志的回答,下面进行本场新闻发布会最后一次提问,请继续提问。
西藏商报社记者:请介绍一下《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特色亮点。
陈宇娇:这个问题请旦增塔杰同志回答。
旦增塔杰: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聚焦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需求,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需求为立法宗旨,紧扣促进型立法基调,凸显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等方面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具体来讲,特色亮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突出全域旅游,明确立法目的、发展原则
发展全域旅游,拉萨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现实基础,《条例》明确了“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立法目的。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和多民族聚居地,《条例》明确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根据中央精神和市委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条例》明确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突出科学发展,强化全域旅游规划统领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域旅游发展成果,构建全域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条例》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及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三)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拉萨旅游吸引力
围绕拉萨特色,《条例》明确政府支持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迭代升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鼓励和支持利用生态和藏医药资源开发养老养生康养项目;建设高原体育旅游基地;挖掘藏式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开发高原特色体育旅游产品;培育林卡旅游品牌;依托沟域自然和人文景观,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沟域旅游产业集聚区;开发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会展节庆旅游产品等。
陈宇娇:谢谢旦增塔杰同志的回答。刚才,发言人介绍了《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对各位记者和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回应。在此,感谢新闻发言人的介绍,同时,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关心与支持。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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