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2022

06/10

10:14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浏览量:

标签
  • 索引号:MB0Q01904/2023-0000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3933827000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拉政办发〔202245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19年,我市获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授予的“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为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推进示范区后续建设,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113),为切实做好迎接2022年示范区复核检查工作,现将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县区、各功能园区、市直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坚持以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运行效能,构建具有拉萨特色、城乡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精神,成立“拉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原“拉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着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内容

2022年示范区复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核查2019年以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各项存量指标和创新发展情况。从2021年底全市公共文化设施考核结果来看,各县(区)上报的数据甚至2018年国家验收时存量指标有一定差距,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县(区)和功能园区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核准台账、倒排工期、迎头赶上,巩固存量指标,提升增量指标,确保示范区复核检查顺利通过。各县(区)和功能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手抓存量增量加工补课,一手抓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对贯 彻落实《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标准》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摆问题,列清问题清单,制定迎检工作方案,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期(20221-20215月)

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拉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迎检工作方案》,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指标》对本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服务与效能、设施与人员、数字化建设以及社会化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深度排查,排查过程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存在突出问题的列出重点问题治理对象清单,要形成深度排查工作总结和治理清单,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包括治理手段、治理措施等。各县(区)和功能园区于5月底前将排查工作总结及治理清单报送至拉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期(20226-20228月)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结合排查工作总结,认真分析问题,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整改落实,科学谋划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批次前往各县(区)和功能园区督查迎检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含免费开放资金﹑各级文艺团体开展活动资金等)使用情况﹑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台账准备情况以及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报告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评估迎检期(20229-202211月)

完成各类问题整改,整理汇报材料,迎接复核检查。各县(区)、功能园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将迎接复核检查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同步进行,建立问题清单,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迎接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五、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复检工作纳入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补贴或奖励考核对象的重要依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对照重点问题制定本部门推进计划并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迅速完成基础指标要求。完成基础指标要求是完成其他指标的前提条件,刻不容缓。加快市图书馆、市群艺馆设施建设任务、完善功能配备、开展业务工作,按照文旅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分批次建成城关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按照市、县、乡、村各级公共图书馆藏书标准,提高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流通次数,确保达到复核标准。

(三)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县(区)综合文化活动

中心按照国家免费开放标准,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并对县(区)所属辖区内文化馆站开展活动进行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指标要求,全部独立或者相对独立设置,并实现错时开放,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开展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村(社区)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兼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一体的基层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县(区)、功能园区实际,制定公布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标准要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根据本县(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保障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并组织针对性的文化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和征询反馈制度,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五)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将公共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公共文化资金投入,足额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落实市、县(区)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六)加强惠民文艺演出和文化交流活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艺术表演团体创新服务方式,依托春节藏历新年、“3·28 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雪顿节、民族团结月等主题及活动,举办文艺演出和歌舞比赛,做到乡镇(街道)、村(居)都有群众性文艺活动,引导群众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节庆文艺演出。市歌舞团(曲艺团)每年下乡演出场次不少于80场,县(区)艺术团演出场次不少于60场,依托各级文化馆站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发挥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骨干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公益性文艺演出服务。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等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加强馆际交流活动,进一步促进区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演出交流活动。

(七)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优化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线上的服务功能,实施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等建设项目,促进市、县(区)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数字文化设备,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完成数字化提升工作,新建市图书馆、市群艺馆至少各完成 1 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

(八)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为进一步提高专兼职文化管理员素质,实现文化人才骨干带动、滚动发展,集全市文博艺专业人才力量,分批次培养文化馆(站)管理人员和基层文艺骨干,从“送文化”到“种文化”,让群众由观众变成主角,让文化在基层生根发芽,不断储备新生力量。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村文艺演出队伍建设。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当地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体系。

(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意识,重视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和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1

责任编辑:陈灏

【打印本文】【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