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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6

09:52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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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2-0002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177313800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拉政办发〔2022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相关部门:

《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6

拉萨市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市第十次党 代会精神,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首府城市首位度,优化绿色生态生产生活新布局,扎实推进“两城三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引领全区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县(区)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指导的工作推进机制。

综合施策,系统整治。突出城市、乡村、景区三个重点领域,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按照各领其功、各记其账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措施办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品牌打造、提质增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

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千家万户和各族干部群众投入到城乡环境整治中来,让保护良好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让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

比学赶超,示范引领。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蓬勃态势。通过挖掘亮点、树立典型、打造样板,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新拉萨成为全区乃至全国的典型示范。

(三)总体目标

实施垃圾治理、耕地提升、全域无白、污染防治、绿色有机“五项工程”,通过梯度推进、持续升华,城乡环境整治建设要做到:2022年,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明确责任、标准、措施、任务;20232024全面推进,深入实施,打通各种堵点、难点、痛点,实现全域、全程、全态打造。2025年,总结经验,形成一套科学完备成熟模式,为全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拉萨经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垃圾治理。到2023年,全面提升城乡综合管理治理能力,有效根治“脏、违、乱、差、堵”现象,在城关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县(区)及经济功能园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到2025年,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40%以上,其他县(区)及经济功能园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主要街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面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形成常态化治理格局。

——耕地提升。实施土壤改良培肥,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小农田”、“小水利”项目建设及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达到60万亩。

——全域无白。到2025年,全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替代产品推广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全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坚决遏制。

——污染防治。在目前环境各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力争达到100%;全域保持无黑臭水体;拉萨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加快推进农牧区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良好生态环境对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绿色有机。2022年,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农药,规范使用生物农药,全市农药用量持续减少,农药化肥实现“零增长”。到2025年,全域农产品的农药及其他污染物残留低于国家限量标准,“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320个以上,其中绿色有机地标产品达到90个以上,打响高原绿色有机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垃圾治理工程

1.有效整治城镇人居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深入推进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停乱靠、乱排乱流、乱扔乱倒等环境乱象整治。2025年底,全面清除县(区)主干道“空中蜘蛛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数字化监管平台,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供电公司、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着力改善农牧区村容村貌。持续推进河长制,开展河湖清洁整治,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延伸污水管网敷设半径。

实施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53区以及柳梧新区、空港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区域中心城区、乡(镇、街道)所在地、一半以上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村居(含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3.切实加强农牧户家庭环境整治。发动农牧民群众开展庭院绿化、亮化美化;开展屋内环境卫生整治;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比活动,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激励全市农牧民群众争当文明卫生户,切实改善村民院落及屋内环境卫生面貌,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户。(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 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4.营造全域旅游优质环境。按照“景城一体、景村一体”的发展思路,突出景区内外、通景公路沿线和景区湖面、水库、河道、溪流等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加大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工程,完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观景台、旅游厕所、步行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实施“十百千”(推出1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100个旅游接待点、打造1000户精品民宿或农牧家乐)乡村旅游建设工程,鼓励引进管理规范、营销科学、带动性强的经营团队参与管理和运营,提高精品民宿、农(牧)家乐的卫生标准和服务质量,全方位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和城乡品质形象。(责任部门:市旅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5.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加强城乡环卫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更新、增添城市环卫设施设备。有力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开展乡村新型环保生活垃圾焚烧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6.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引导群众科学分类投放垃圾。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7.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在“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旅游示范村和新型农房建设中,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太阳能供热、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先进技术,推进农牧区清洁能源采暖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健康人生、廉洁社会”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旅发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耕地提升工程

8.推行绿色循环生产。大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作物秸秆加工及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建立农牧业循环利用机制,形成“以畜带草、以草兴畜、畜肥还田”的循环农业新模式。健全农村供销合作社体系,探索开展有机肥等农资统购统销服务,依托涉农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9.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在养殖密集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堆肥腐熟等技术。实施农牧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项目,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蔬菜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0.大力促进有机肥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有机肥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财政涉农、对口援建等产业发展资金,对有机肥研发、生产、加工、使用进行奖补,并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大有机肥市场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扶优做强产品质量优、群众口碑好的有机肥企业,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针对不同农作物的有机肥。(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全域无白工程

11.推动源头消纳减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研究制定禁、限塑处罚办法或暂行规定。持续加强“禁白”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督。在餐饮宾馆、景区景点等重点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动市内邮政快递、餐饮、团购等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填充物等。(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局、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2.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环保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冲性洗洁剂等方式,降低一次性塑料日化用品使用。在物流领域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商户管理,制定塑料制品替代方案。加强对塑料替代产品生物降解性能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实施农膜减量行动,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示范推广“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及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和加工网点、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旅发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3.加强回收利用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开展江河湖库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引导支持重点回收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污染防治工程

14.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加大水泥行业、燃煤锅炉等废气排放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清洁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完善重点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5.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深化施工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着力推行道路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强化料场、渣场等堆场扬尘管控,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规范存储和运输防尘措施。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措施,依法打击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过程中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6.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扩大天然气管网敷设范围,推广使用天然气替代污染燃料。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城市建城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积极推进气化公交、电化公交,加快推动纯电动出租车、电动公交车应用。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强化交通、生活、施工及工业噪声监管,提高各职能部门管理效率,声功能区持续保持良好。(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7.加快城乡污水处理改造升级。加快各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升级改造,2025年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拉萨经开区、文创园区等6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扩大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加快补齐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8.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县(区)城区备用水源地,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大城镇集中式和农牧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19.加大工业企业污水管控。强化企业污水治理。加大食品、医药等重点企业废水治理力度,重点做好小作坊、屠宰场等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废水排放管理工作。加大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0.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大矿山废水、废渣治理力度。开展全市矿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建立耕地土壤修复效果长效性评估指标体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确保耕地安全利用。(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1.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成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拉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水平。(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绿色有机工程

22.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管控。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加强资质审查,严格许可程序。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对国家禁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存、禁售和禁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种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3.加快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高寒区域农牧业绿色有机产品培育,发展高原夏菜、中藏药材、食用菌等高效经济作物。创建一批绿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集中开展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实施牲畜良种工程,强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扎实推进牦牛、藏羊、藏鸡保种场和保护区建设,打造绿色有机畜牧业。(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4.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农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管理。到2025年,全市内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全部纳入追溯范围。(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25.实施农牧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净土健康产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管理和品牌保护,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及地标农畜产品,精心培育“拉萨净土”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农畜产品优质优价。(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净土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组,办公室负责顶层设计、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专项组具体负责每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各专项组、各县(区)、经济功能园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区)推进方案。分管市领导作为各专项组组长,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三是加大投入保障。紧盯“十四五”行业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级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财政将城乡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建立奖补机制,分领域出台配套政策。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市县两级要落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评议、一年一奖惩机制,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纳入拉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向群众耐心讲解政策。

责任编辑: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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