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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11

10:33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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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1-0006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764653500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构建优美洁净人居环境,持续巩固和提升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成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乡村“四旁”〔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植树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善生态与富民惠民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深入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努力提高乡村林草植被覆盖度,切实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着力打造世界生态文明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改善环境。坚持绿色发展,遵循自然规律,注重改善生态环境,以乡村造林绿化为重点,统筹推进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科学发展,因地施策,分类制定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目标,以适宜当地的乡土树种为主,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同步推进。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属地管理,公益性为主。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机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乡村“四旁”植树工作。

(四)动员群众,建设家园。坚持全民参与,坚持义务植树,以工代赈等相结合,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切实承担起绿化美化家园的责任。

三、总体目标

2021-2022年开展集中植树,2023年巩固提升植树成效,到2023年,我市171个行政村,需完成营造林211.44万株(4.23万亩),宜林行政村绿地率达到25%以上;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美丽乡村、“一村一林卡”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完成乡村“四旁”植树任务。

四、资金配套

乡村“四旁”植树行动建立了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财政共担的资金保证机制,我市依据自治区下达的资金任务要求及市级财政和各县(区)级财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关区、当雄县、柳梧新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县(区)级财政配套全部资金(除自治区财政资金);达孜区、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尼木县、曲水县、堆龙德庆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60%,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的40%(除自治区财政资金);空港新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由市级财政配套全部资金(除自治区财政资金)。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宅)旁植树行动。坚持适地适树和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加快村庄周边和村庄内部生态修复治理和建设。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造林绿化,建设护村防护林。坚持乔灌结合、花草相间的原则,引导群众在院内、房前屋后、村内活动场所等地开展植树造林行动,切实改善村庄周边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二)开展路旁植树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和适地适树,加快推进乡村道路绿化,科学建设乡村道路护路林带。通过增绿添彩、生态修复的方式对乡村道路两侧的宜林地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提高乡村道路绿化质量,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绿色乡村道路。〔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三)开展田旁植树行动。在保证专地专用的基础上,按照“林随水走,带随路渠”,加快农田林网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农田周边的公路、河道、圩堤和排灌干渠两侧建设主林带,结合实际在机耕道、沟渠旁建设副林带,改善农田小气候,保护农田、净化环境。〔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开展水旁植树行动。在保护好原生林草植被和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乡村周边水旁防护林建设,对沟渠、河流两岸,池溏、水库、湿地、湖泊等周边宜林地建设防护林、水源涵养林,通过植树造绿,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切实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四旁”植树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建设资金,细化政策措施,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动员各方力量,推进乡村“四旁”植树行动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切实加强指导,强化质量成效监管,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好任务下达、技术指导等,建立乡村“四旁”植树工作台账。宣传、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要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后期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措施,突出村(居)管护责任,确保造一片、成一片,切实提高造林质量。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督导督查。建立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财政共担的资金保障机制。市林草局要对各县(区)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乡村“四旁”植树行动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全民植树造林和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倡导绿色文化、生态文化,强化社会责任,唱响建设美丽西藏主旋律, 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建设绿色美丽西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好家园的社会氛围。

附件:1.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任务表

      2.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任务明细表

      3.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投资表

关于《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2021-2023年)》的解读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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