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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1/0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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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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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公安为您解读|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之一:恶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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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表现形式

1.行为人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短期内、多次向同一生产经营者购买相同、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多次进行投诉、举报,提起复议、诉讼,同时向商家明示、暗示索取赔偿金的。

2.行为人在同一地区针对不同的生产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提出质量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大量投诉、举报,并要求进行调解,或以撤销投诉、举报为条件,向生产经营者索取赔偿金的。

3.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服务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仍然购买商品或要求提供服务,并向行政机关举报、向媒体曝光、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相要挟,迫使生产经营者支付赔偿金的。

4.获得赔偿后,再次或者组织他人购买相同商品、接受相同服务,投诉、举报生产经营者继续要求赔偿的。

5.通过调包、自带问题商品、伪造证据等方式虚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商品瑕疵等安全问题夸大为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索赔的。

典型案例

某地公安机关打掉一个谎称在超市食品中吃出异物,胁迫商家支付赔偿的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2025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浩纠集他人流窜多地,专门在某连锁超市购买的餐食中放置头发、石头等异物,虚构食品卫生问题,通过投诉举报、发负面信息等方式向超市或者食品供应商索要“赔偿”。

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1、拉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24小时开通)

2、拉萨市公安局扫黑办:0891-6248885、6248887(工作日时间接听)

3、各县(区)公安机关:

(二)来信来访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拉萨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50000

(三)线上举报

1、来信邮箱:lsgash@126.com

2、在线举报:在线搜索“12337”,进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按照网站指引提交举报信息。

拉萨市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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