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7
11:22
来源:
拉萨商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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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消费、优税收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拉萨市“阳光拉萨·开票有奖”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4日10:00至2026年7月31日23:59(资金用完,则活动提前停止)。
注:本次活动由中国银联与嘉惠多多数智共同参与。中国银联平台已于2月14日启动,嘉惠多多数智平台将于3月14日正式上线开展。
二、参与对象
在拉萨市发生个人消费行为的自然人。
三、参与条件1.参与行业
本期活动商户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商户发生的个人消费。
2.经营主体要求
参与活动的商家必须是在拉萨市依法注册登记、能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且正常经营的商户。商家名单会定期更新及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详见活动商户列表。
3.发票要求
(1)发票“购买方”须为个人(自然人)的消费场景。
(2)发票为真实、有效的数电普通发票(数电票)。
(3)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人民币)。
(4)在活动平台注册的姓名必须与发票上的姓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姓名中不能有空格或特殊字符。
(5)开票日期须在2026年2月2日之后,并在活动结束公告之前。
(6)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类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发票,以及冲红或作废的发票,均不能参与本活动。
四、参与方式
打开支付宝「惠民一站通」小程序或微信「惠民一站通」小程序,选择进入「拉萨·有奖发票活动」上传发票即可参与。
上传发票方式可通过选择「微信卡包发票」、「拉萨地区消费补贴活动开具的发票」、「拍照上传」、「扫码识别」、「手动录入」多种方式,发票上传并核验通过后(因发票校验机制问题,发票校验可能会出现延迟,系统校验通过后会自动抽奖,校验期间无需在活动页面等待),系统自动抽奖,中奖后,需要在活动页面领取中奖红包,领取成功后系统将红包发放至消费者支付宝「余额」或微信「钱包」中。
参与本活动中奖后,请在24小时内领取中奖红包,如超过24小时将无法领取,系统自动回收,已经参与活动的发票无法再次参与(包含中奖后未领取红包的发票)。
五、参与商户

六、奖项与规则
中奖规则:单张发票中奖8元至100元不等的现金红包,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并非100%中奖规则。
消费者参与频次:
(1)每人每天最多上传8张发票(以系统校验通过为准)。
(2)每人每天累计中奖红包上限800元。
(3)同一设备、同一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自然人。
七、奖金发放与使用
中奖红包将直接发放至微信/支付宝实名账户中,可提现至本人银行卡或者消费抵扣使用。
八、重要提示
无效发票: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未填写或错填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未达到抽奖活动规定最低标准的发票;上传信息不完整或存在涂改、伪造痕迹,导致平台不能准确识别有效信息的发票;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验证接口查询不到或状态异常的发票(包括红冲、作废等状态);由非行业参与范围内经营主体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涉及虚假交易或违规开具的发票;定额或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其他不符合抽奖活动规则的发票。
发票查验: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自助办理发票真伪及状态查验。
违规处理:严禁虚开、冒用、先兑后冲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奖金并依法追责。
商户责任:消费者发生实际消费时,商户不得拒开发票,如遇拒开或虚开,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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