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10/18
19:21
来源:
拉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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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人员排队领取住房补贴。记者王小涛摄
(记者王小涛实习生蓝智康)17日,我市2011年度全市、区直相关单位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在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放。今年全市有1862人共同分享金额达570.08万元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同时,与去年相比,今年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每人提高了30元。
今年廉租住房补贴
每人提高30元记者昨日在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厅看到,前来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拿着“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证”排起了长队,在该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有秩序地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拉萨市住房保障科的工作人员则细心审查每本“保障证”,确保相关手续齐全。有少数“保障证”上面没有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工作人员则要求“保障证”的主人迅速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对于手续齐全的,工作人员按照发放流程快速地办理好发放手续,并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到住房困难户家庭的手中。
我市今年1862人领取廉租住房补贴据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宜春玲介绍,今年全市共有1314户、1862人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金额共计570.08万元,发放标准为255元/人,17元/平方米。去年发放标准为225元/人,15元/平方米,在保障住房面积的基础上,今年的发放标准相对于去年每人增加了30元。为了保证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顺利发放,住房保障科积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宜春玲还提醒,由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实行的是一年一审制度,今年具有领取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如果明年还需要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需要继续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的家庭户不予申报。
2012年租赁住房补贴
将由单位统一发放
据了解,我市具备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包含3万元),月平均收入低于650元(包含650元)的1人或2人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包含13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且实际居住,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需满1年以上。宜春玲还表示,为了提高发放效率,2012年度全市、区直相关单位的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将由单位统一领取,再由单位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于个人,不再接受单个家庭户前来领取。
责任编辑:王小涛 蓝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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