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5/28
10:30
来源:
柳梧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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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的《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6年5月20日取得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复(拉政函〔2026〕35号),现具备批后公开条件。为落实规划公开法定职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拉萨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复后的《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是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用途管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核发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因公共利益、上位规划调整等确需修改的,须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法定流程报批后实施。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拉萨高新区北组团和中组团两个组团。东至顿珠金融城、南至自然山体、西至大佛岛、北至拉萨河,包含DLDQ16、DLDQ17、DLDQ18、DLDQ19四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规划范围面积34.48平方公里。
二、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对拉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和深化,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和空间组合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定位及规模
(一)规划定位
紧扣“一个主导、三大支柱、九大产业”发展方向,围绕“一厅四城”的发展格局,抓住“高”和“新”字,发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双创基地等“国字号”品牌优势,形成拉萨城市会客厅、总部经济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城的发展格局,打造以高新技术、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客运枢纽、现代服务为核心功能的西藏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明确其定位为西藏高新技术引领区、拉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
立足高新区北、中组团的基础条件,围绕产业集群化发展要求,引导北、中组团以总部经济、高新数字产业为主导,以高质量现代服务业和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为支撑,提升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将高新区建设成为西藏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1.近期发展目标
至2030年,拉萨高新技术产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基本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型特色产业集群。同时高新区整体配套服务设施基本齐全,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2.中远期发展目标
至2035年,拉萨高新区成为创新要素集聚、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环境优良、创新经济活跃的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头兵、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北、中组团常住人口总规模约为7.4万人,规划实际服务人口约为13.7万人。
2.建设规模
规划结合现有技术标准、规范政策对拉萨高新区北中组团各类建设用地开发强度赋值。公共服务、居住、商业服务功能总建设规模不高于2326.74万平方米;工业仓储功能不低于193.06万平方米。对于市政基础设施、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量相对较低的公益性用地、特殊用地和留白用地,为体现规划的弹性和管理的可操作性,规划建议根据实际建设方案确定开发强度管控指标。
四、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
(一)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一廊两心,两带两轴,七大板块”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廊”即沿拉萨河的城市滨河生态绿廊。
“两心”即北组团城市综合发展核心及中组团产业综合服务核心。
“两带”即北组团中央景观绿带及中组团中央景观带。
“两轴”即产业集聚发展轴和站城融合发展轴。
“七大板块”即综合发展片区、宜居生活片区、乡村休闲片区、数字经济片区、综合服务片区、产业发展片区、教育服务片区。
进一步统筹园区功能和产业定位,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重点突出、产业集聚、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原则,梳理拉萨高新区北、中组团的功能定位,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相互联动、协同发展的空间布局。
北组团持续挖潜土地潜力,提高总部经济、双创孵化载体等现有集聚优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
中组团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统筹,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高原生物领域,多轨并进打造以创新和技术为驱动的创新发展核心区。
(二)用地布局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833.4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53.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78.1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9.25公顷、工矿用地面积135.80公顷、仓储用地面积23.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68.3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3.6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80.03公顷、留白用地面积7.85公顷。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全龄友好、绿色健康的优良人居环境,形成层级合理、生活便利、智能共享的城市生活圈,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优质、共享、均好,展现“高新质量”。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宜居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
(一)建设要求
深化细化总体规划确定的机关团体、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托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结合单元功能定位、服务能级、服务人口等因素,根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合理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齐备的社区生活圈。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同步建设、优先启用;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营造全龄友好的城市环境;践行公共空间复合利用,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多样开放、智能共享;统筹考虑实际服务人口和未来需求,适度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空间,为城市生长留足条件。
(二)教育设施
高标准建设教育设施,实现学校与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统筹建设、资源共享,促进学习探索和交流交往。
高新区北中组团规划新增职业技术学校1所;新增高中1所;新增小学1所;新增幼儿园1所;保留现状幼儿园3所并预留扩建空间2所。
(三)医疗卫生设施
积极承接内地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发展智能医疗。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便捷、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规划保留现状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规划在北组团新增一处医院。
(四)文化设施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消费相结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化供给。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展示特色文化资源,吸纳创新要素,高水平发展文化事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创意和数字设计等现代产业融合发展。
规划保留现状西藏青少年活动中心、拉萨文化活动中心、拉萨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西藏牦牛博物馆等,社区文化活动室结合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不单独占地。
(五)体育设施
结合社区中心、绿地公园等公共空间,设置运动健身器材、布局健身步道、骑行道等。建设智能活力的高质量供氧体育服务设施,规划体育馆。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保障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健身休闲需求。鼓励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教学区与运动场地相对独立布置。
规划保留现状拉萨群众文化体育中心(鸟巢),体育场可容纳观众20052人,体育馆拥有4000个座位,可满足使用。规划在察古组新增体育设施,配有篮球场和足球场,作为察古组体育健身中心。
(六)社会福利设施
根据老年人口预测规模,按照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原则,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标准。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推广智能化应用,统筹布局设置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柳梧新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整个高新区提供养老、医疗照护、社区日间照料等服务。规划在各社区服务中心及察古组各新增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单独占地。
(七)公共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以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于服务为目标,分级建设公共管理设施。
依托居民、企业需求,提升功能园区与街道的便民、便企设施标准。建设高新区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引导政务服务业集聚发展。保留现状派出所1处、便民警务站4处,规划在高新区中组团内新增便民警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处,附属建设,不单独占地。
(八)科研设施
规划结合高新区南组团功能结构、产业特点、交通区位、景观环境等因素集中布局科研用地,引导发展总部型、平台型、孵化型研发办公及配套产业、商业、管理等服务功能,衔接产业链条培育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创新研发载体,促进产研一体、复合利用。
规划科研用地约17.53公顷,满足高新区作为西藏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拉萨“主中心”的重要载体,以“高新技术、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客运枢纽、现代服务、旅游集散、特色居住”为主的西藏现代化城市典型示范区建设的科技研发用地需求,促成高新区数字金融城、总部经济城、高新技术产业城、科技创新城建设,打造拉萨“城市会客厅”。
六、综合交通规划
(一)区域交通
构建外联内畅的对外交通系统,重点保障铁路、公路运输网络空间,满足城市对外交通联系需求。
1.铁路
对外联系铁路为青藏铁路、拉日(拉林)铁路和拉墨铁路。规划保留现状青藏铁路、拉日(拉林)铁路用地,预留拉墨铁路用地。
2.公路
对外联系公路通道形成“三纵四点”的道路格局。
“三纵”由西向东依次为联系贡嘎机场的机场高速、联系高新区达东村的122乡道和联系京藏高速G6、拉林高速的雅叶高速G4218拉萨城区绕城段(南外环路);
“四点”依次为机场高速的起点、机场高速柳梧隧道以南的互通立交、机场高速高新区中组团互通立交和雅叶高速拉萨城区段察古沟互通立交。
(二)道路系统
1.建设指标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217.35公顷,规划道路总长度83.93公里,扣除大宗军事用地、铁路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后,路网密度约为8.12公里/平方公里。
2.道路体系
规划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快速路红线宽度为21—44米;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9.5—55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0—4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6—24米。
3.智慧交通管理与应用
智慧城市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管理和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有着重要意义。智慧交通是智慧城市的重要支撑和重要体现,在交通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高新IT技术,汇集交通运行大数据,为城市管理者和居民提供交通实时监控、停车诱导、公共车辆智能管理、旅行信息实时查询、车辆辅助驾驶等智慧交通服务。
(三)公共交通
规划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通过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公交客运服务,逐步提升公交出行比例,最终确立城市客运体系中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
1.公交线路规划
常规公交根据高新区现有的公交线路情况以及南组团的实际交通出行需求进行线路布置,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同时考虑常规公交线路与公交场站有机衔接。规划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常规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2.公交站点规划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米半径计算,覆盖面积不小于城市用地面积80%;以500米半径计算,覆盖率不小于90%。规划结合公交线路布设公交换乘站93处,其中保留现状81处,规划新增12处。实际建设中可结合公交运营部门的公交线路与站点建设方案予以灵活优化调整。公交停靠站点可结合公交客流需求设置港湾式公交站。规划鼓励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建立智能化需求响应型的公交系统。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基于对公交出行需求的感知、汇聚与迭代计算,智能生成线路,实现公交调度方案的自动生成和实时优化,提供地块到地块的公交服务,构建以公交为核心的“出行即服务”系统。
3.公交场站规划
规划保留拉萨火车站广场以东公交首末站1处,新增2处公交首末站,全面提升高新区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服务公交车辆停放与维保。
(四)慢行交通
以人为本,构建安全、舒适、连续、特色、宜人的“全覆盖”慢行交通网络,在各等级城市道路红线内高标准布置步行和自行车道,重点地区结合公园绿地打造高品质的慢行设施,加强步行、自行车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营造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环境,全面实施街道无障碍设计,建立高质量的慢行交通体系,实现“公交+自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模式。
(五)交通设施
1.停车设施
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拉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拉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并符合《拉萨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要求,避免出现停车供需矛盾。共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10处。
公共停车以路外停车场为主,路内停车场为补充。鼓励结合绿地、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设置停车设施,缓解停车矛盾;鼓励商业设施与附近居住小区实施停车共享。
2.加油站和充换电站
规划保留加油加气站3处,其中加油站2处,加气站1处,近期可为现有燃油车辆服务,具备加油功能。远期可根据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改建为新能源供应站。
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公共停车场及大型公建配建停车场不低于3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允许保留居民点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居民点空闲地、插花地建设充电设施。
各类用地的非机动车停车棚,停放架等设施应按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 42236.1—2022)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一)实施路径
规划开展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工程,通过植树造林、生态修复以及建设郊野公园等方式稳定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规划开展城市内部“见缝插绿”式绿化工程,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提高绿地覆盖率。
将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的区域周边的空闲地、废弃地等区域打造成为城市口袋公园,为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
依据城市形态塑造内外相通、横纵串联的绿色通道,沿城市道路水系打造由连续的树木与绿地组成城市绿化带,将城市中的各大公园有机连接起来,形成城市生态网络。
(二)规划指标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0.03公顷,占规划用地的5.22%。其中公园绿地145.16公顷,防护绿地29.54公顷,广场用地5.33公顷。规划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8.75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步行5分钟覆盖率为100%。
八、城市更新规划
(一)更新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及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延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型城市。重点关注规划范围内的城边村、边角地、铁路站点周边地块、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等低效闲置用地的更新与盘活。针对城边村、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等低效用地,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模式,提升城中村整体人居环境,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便民商业,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公共开敞空间,提升道路及市政设施水平,确保消防和公共安全。对于城市边角地、铁路站点周边地块,提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策略,实行“一地一策”,通过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进行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用地条件及环境。
(二)更新对象识别
将察古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居民集聚区和火车站周边的低效工业、仓储用地、闲置铁路用地以及北组团老旧安置小区确定为更新改造重点区域。明确更新对象,并根据更新需求识别更新类型,主要包括居住类(老旧小区改造和城边村改造提升)、产业类(低效产业用地更新提升)、设施类(闲置铁路用地盘活)。
(三)更新区域划定
规划范围内共涉及更新改造区域面积为68.94公顷,其中涉及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区域面积为26.85公顷,涉及城边村更新改造区域面积为16.42公顷,涉及低效工业、仓储用地更新改造区域面积为19.28公顷,涉及闲置铁路用地盘区域面积为6.39公顷。
(四)更新方式引导
1.老旧小区改造
在摸清老旧住区现状底数的基础之上,明确需要改造的老旧住区并建立相关档案数据。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合理确定各类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目标。明确改造类型、规模、方式和模式,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传承历史文脉、优化公共空间、改善出行条件、修缮老旧建筑、促进社区治理等改造内容与方式,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低效工业、仓储用地功能提升
针对现状经济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识别低效的仓储、工业空间,提出经济产业功能提升的方向和重点,植入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制定提升后的经济产业功能空间布局和项目指引意向,促进城市的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
3.闲置用地盘活
明确针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采取“一地一策”的精准盘活模式,支持用途合理转换与混合开发,激活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通过回购、重组、自行改造等方式盘活,辅以政策激励,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九、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高新区北中组团用水量为6.281万立方米/日(最高日)。南组团用水来源于中组团西侧的高新区自来水厂。为保障高新区南组团供水可靠性,规划期内,实现高新区自来水厂和纳金水厂联合供水。保留现状给水泵站,由于规划范围地形高差较大,最大高差约250m,采用分区分级供水,规划范围西北部地势相对较平,采用现状3座泵站加压供水;柳梧大道向南至城镇开发边界地势升高较快,利用4号加压泵站加压后供给。
(二)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预测高新区北中组团污水量为3.9万立方米/日(平均日)。
柳梧北污水处理厂功能逐步转变为提升泵站,服务于高新区北组团、顿珠金融城和文创园,提升规模为4.70万立方米/日(平均日)或6.2万立方米/日(最高日)。
贯彻低影响开发的理念,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综合管理雨水,规划范围将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2%,相应设计降雨量约为12毫米。在有条件区域推进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和绿色屋顶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强化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充分滞留雨水,从总体上提高规划范围应对降雨的管理水平。
(三)供电工程规划
按11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取2.0,则规划110千伏总变电容量需求约为400兆伏安。高新区北组团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高新区北中组团主电源为110KV柳梧变和规划110KV新柳梧变,同时中组团220千伏高新变也为北中组团提供部分供电电源。
(四)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南组团总电话需求量预测为2.96万部,移动电话用户数为7.4万户;家庭宽带普及率为100%。
加大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力度,推行“共享共建”的模式建设通信管道、机房、基站等基础设施,完善5G基站空间布局,规划南组团5G通信网络全覆盖。
(五)供热工程规划
预测供热负荷约为616兆瓦。规划范围采用以天然气供热为主,电采暖、太阳能、热泵等其他供热方式为补充的供热方案。规划鼓励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热源、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运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高新区绿色低碳发展。
规划范围供热采用分散供热方式。各公建用地主要采用小型燃气锅炉房供热,规划居住建筑主要采用燃气分户采暖或小区燃气锅炉房供热,部分建筑可结合建筑自身特点采用电采暖、太阳能或热泵等采暖方式。
(六)燃气工程规划
高新区北中组团气源引自堆龙德庆区柳东高中压调压站。预测规划范围用气量约为4000万立方米/年(含供暖用气)。
(七)供氧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内供氧采取分散供氧方式,根据各自需求配套建设供氧设施。各单位建设供氧设施及其管线敷设须符合《高原地区室内空间弥散供氧(氧调)要求》(GB/T 35414-2017)《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设计标准》(DJB 540004-2018)《西藏自治区民用供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JB 540005-2018)以及国家现行安全防护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八)综合管廊规划
综合管廊建设应在全寿命期内采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充分利用BIM、GIS、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综合管廊智慧化管理水平,落实综合管廊精细化管理。综合管廊智慧管理平台应具备将综合管廊管线信息和综合管廊运行安全信息上传至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的功能,预留智慧城市信息接口。
(九)环卫设施规划
预测规划范围生活垃圾约81.4吨/日(其中干垃圾48.84吨/日,湿垃圾约32.56吨/日),规划范围内可回收物约为16.28吨/日。
规划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方式。规划保留北组团现状垃圾转运站。规划生活干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规划垃圾转运站,经分类压缩后由密闭垃圾车运至曲水县聂当乡尼浦沟拉萨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基地统一处理;可回收物分拣压缩后运至拉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中心处理;湿垃圾运至高新区中组团市政一体化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危险废弃物运至拉萨危险废弃物处理场统一处理。按照《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要求,提高垃圾收集转运效率,高新区北中组团共规划垃圾收集站17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不单独占地。考虑邻避问题,规划垃圾收集站与住宅建筑距离大于20米,并设置防护绿带。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规划在高新区中组团柳南大道东侧新建高新区市政一体化处理中心,主要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拆解,同时处理高新区范围内厨余垃圾。
公共厕所设置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的要求,并结合规划范围实际情况,公共厕所以一、二类水冲式为主。规划共设置公共厕所36处(现状保留28处),新增8处公共厕所为所属地块配套建设,不单独占地。
规划结合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公厕同步设置环卫工人休息点,满足工人休息、更衣、存放工具和停放小型车辆等要求,环卫车辆停放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不单独占地。
(十)新型基础设施
1.全面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推动5G独立组网(SA)规模化部署,逐步构建多频段协同发展的5G网络体系。加快拓展5G网络覆盖范围,优化5G网络覆盖。优化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场景5G覆盖,推广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持5G接入网共建共享。加快5G基站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降低基站设备能耗。
全面部署千兆光纤宽带网络。持续扩大千兆光纤网络覆盖范围。完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千兆光纤网络覆盖。推动全光接入网进一步向用户终端延伸,按需开展用户侧接入设备升级。
2.加快建设新技术基础设施
提升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发挥高新区中组团算力资源优势,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的公共计算与协同研发平台、公共服务与对接交流平台,布局建设一批涉及高海拔地区行业训练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
3.建设城市数字使能平台
聚焦重点领域,整合城市空间地理信息、建筑信息模型、城市感知等多维多尺度信息数据,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支撑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构建数字孪生基础平台。建立城市物联感知信息管理平台,接入物联感知数据,支撑共享应用。
十、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排涝
规划范围内按照拉萨河城区左岸防洪标准应达到50年一遇,山洪沟防洪标准应达到30年一遇。重大项目遵从其行业防洪标准。规划范围内内涝防治标准为25年一遇。
(二)地灾防治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结合防治分区,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及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为主要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规划范围内地质灾害发展动态,主动预警,提前防范。对人口聚集和重大工程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并实施专业监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须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严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各类建设工程需在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整治并经专业机构评估等技术评估确认满足相关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展城市建设。
(三)消防安全保障
1.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的要求,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及影响范围、建筑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城市地下空间、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
2.消防站规划
按照“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原则,规划设置1座二级普通消防站,人员车辆按标准配置。
3.消防给水保障
规划范围内市政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2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按45升/秒确定。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共用,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独立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小于100毫米。
规划范围内主、次干路上符合建造消防水鹤条件的,应优先考虑增设消防水鹤,不能建设消防水鹤的道路,应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新建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及早补齐;居住区内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无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的建筑密集区应修建消防蓄水池。
4.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应结合道路规划、统一建设,确保消防道路通畅。消防通道与尽端式道路回车场的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四)抗震防灾
1.抗震设防标准
规划范围内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重大(重点)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2.工程抗震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拉萨市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其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工程和容易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前期地震危险性论证,避开地震断裂带和抗震性能差等抗震不利地段。如无法避开困难时需加强结构抗震措施并提高结构计算参数。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交通、医疗、消防、粮食保障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提高一度设防。
3.避震疏散通道
规划以南环路G318(滨河大街)、世纪大道、北京大道、察古大道、柳南大道、藏创大道等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作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
(五)人防设施
1.规划目标
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建立高效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增强城市整体抗毁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疏散人口比例按50%控制,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新建建筑应按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商场、体育馆、医院、学校、机关等应建设一定规模的掩蔽工事。
2.人防工程体系规划
按照市、区两级人防指挥网络要求,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置1处区级基本指挥所。利用街道卫生院设置1处急救中心;设置1座救护站,救护站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经计算,人员掩蔽工程的人口约为3.7万人,其中约5%,即0.185万人使用一等人员掩蔽工程,3.515万人使用二等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总掩蔽面积为3.76万平方米。
配套工程采取分散配置、居住区基本配套的原则,并与物资库工程相结合。配套工程建设规模按人防工程建设总量的17%~20%建设,配套工程有效面积约0.75万平方米。
接到空袭警报时,除利用专设的音响警报外,同时利用片区内的广播、电视、通讯等各种手段,播放警报信号。规划范围内警报音响覆盖率达100%。
(六)应急避难场所
1.系统建设
构建平灾结合、功能多样的分级分类避难场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救援疏散通道系统,完善应急医疗、应急物资储备
等设施,就地、就近避难,提升应急避难保障能力。规划范围内人均避难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避难场所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2.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就近布局、就近布局、平灾结合、一所多用”的原则。
(1)固定避难场所
固定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场所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公顷,服务半径宜为2~3公里,步行大约1小时可以到达。规划共设置固定避难场所7处。规划避难场所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并逐步完善各疏散场地的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公用设施。
(2)紧急避难场所
紧急避难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场所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1公顷,服务半径宜为500米。
3.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储备等多种形式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七)网络安全
加强北中组团信息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安全防护体系。与智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强智能终端、通信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基础架构和关键领域的安全保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保障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新技术应用风险防控,确保各类智能应用的安全;构建南组团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强化应急响应措施,提升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和事后分析与改进的能力;依法合理部署信息采集设备,加强技术防护,切实保障城市、机构和个人信息安全;集聚网络安全人才,创新网络安全技术,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集成应用,发展信息网络安全产业。
(八)公共卫生安全
1.应急体系
形成包括公共卫生法制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内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公共卫生法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设施建设标准;平灾结合,预留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用地;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加强社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分级、分层、分流诊疗等制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协助进行重大疫情防控;采储结合布局重要应急物资,保障重要应急物资储备。
2.应急生活圈
以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为基础构建应急生活圈,充分利用智能化设施,提供无接触的智慧社区服务和管理条件。通过配备远程社区医疗设施、自助智能药柜、免接触体温筛查设施、智慧门禁设施、社区人员流动监测管理等平灾结合设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九)安全生产保障
1.优化城市安全格局
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安全发展格局。完善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韧性城市建设。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训练、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公园等的安全风险管控。推动地方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建立落后产能化解机制,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性风险。深化产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与规划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安全入园清单管理。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推动安全生产深度融入“平安中国”“智慧城市”“城市更新”建设,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严密防控电化学储能站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工程,有序推进智能化试点,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器人替代示范。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网络化平台项目试点。加强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能源结构改革新形势下的电网安全保障,提升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4.重要目标防护
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基地建设的控制和管理,严格禁止在规划居民区及其安全距离范围内新建有关生产和贮存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基地。
2.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3.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4.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图
5.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市空间结构规划图
6.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总体结构图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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