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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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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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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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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六、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以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治理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人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3、组织寺庙僧人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理直气壮地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以“遵行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5、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6、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7、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8、做好寺庙和僧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人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人合法权益。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副县级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宗教事务处、人事社保处、文物资产处、宣传教育处、治安管理处。

第二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2032.0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2.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比有所增加520.45万元、同比增长34.4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共调入13人(6人为2025年8月公开选调人员,4名为组织调任人员、3名平级调入人员)。

二、2026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203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2.05万元,与去年预算数1511.6万元相比有所增加,增加520.42万元、同比增长34.4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共调入13人(6人为2025年8月公开选调人员,4名为组织调任人员、3名平级调入人员)。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6年支出预算20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85万元,占81.73%;项目支出万元371.2万元,占18.27%。

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2.0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2.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3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2.0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02.42万元,同比增长34.4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共调入13人(6人为2025年8月公开选调人员,4名为组织调任人员、3名平级调入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82万元,占7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7万元,占14.99%;卫生健康支出86.97万元,占4.28%;住房保障支出107.59万元,占5.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占0.5%。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对增加以及预算项目相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1522.82万元,统战事务(款34)1522.82万元,宗教事务(项04)1522.82万元,2026年预算数为2032.0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0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共调入13人(6人为2025年8月公开选调人员,4名为组织调任人员、3名平级调入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项06)2026年预算数为303.4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15.7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社会福利(款10)2026年1.21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69.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17.93万元,2026年预算数为86.9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相对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6年预算数为107.5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9.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对应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2.47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509.62万元(基本工资176.47万元、津贴补贴652.89万元、奖金6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43.46万元、职业年金1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9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107.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5万元(含生活补助即高龄老人健康补贴1.21万元、体检费10.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3万元)。

公用经费108.3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82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手续费0.13万元、差旅费8.68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劳务费3.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万元(含食堂补助)、工会经费16.59万元。

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5万元,其中: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0.05万元,减少0.12%。

2026年车辆保有量6辆,编制数7辆,202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

八、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82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手续费0.13万元、差旅费8.68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劳务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1万元(含食堂补助)、工会经费16.59万元。共计108.3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0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对应的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伙食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底,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数额为768.4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2.81万元、通用设备资产为29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为107.13万元。我委有5辆车,均为公务用车以及1辆水罐车。

(四)2026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6年甘丹寺管委会项目绩效目标

2026年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6个,资金371.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无扶贫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甘丹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无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德青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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