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13
10:13
来源: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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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最大限度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连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深化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酒驾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拉萨交警聚焦凌晨两点至清晨八点违法高发时段,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动态巡逻”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醉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中,拉萨交警结合辖区凌晨事故高发特点及交通流量规律,科学部署警力,精准锁定重点路段和时段,靶向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城东交警大队
11月9日凌晨4点30分至8点,城东交警大队在当热路路段设卡检查,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6起。

城西交警大队
11月9日凌晨4点至8点,城西交警大队在滨河路路段设卡检查,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6起。
城南交警大队
11月9日凌晨2点至7点,城南交警大队在北京西路路段设卡检查,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9起,同步处置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1起。

城北交警大队
11月9日凌晨4点至8点,城北交警大队在曲米路路段设卡检查,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6起。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牢道路交通安全底线。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携手守护生命安全。
酒驾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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