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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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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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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衔接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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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政策 辖区各公租房申请对象、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管理工作平稳有序、上下衔接。2025年7月1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藏建住保〔2025〕118号),标志着全区公租房管理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结合我委出台的《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区管工委〔2024〕124号)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的相关政策,如遇国家或区市重大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政策执行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审核、配租、运营管理及后续监管等全流程工作,严格遵照《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区管工委〔2024〕124号)与《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藏建住保〔2025〕118号)相关规定执行。两项政策一并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审核、管理的依据,确保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管理工作与上级政策无缝衔接、规范统一。切实保障住房保障政策公平、公正、有序落实,全力维护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申请家庭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1: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中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工委关于印发《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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