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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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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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关于印发2017年第一季度水利建设贷款PSL项目清单的函》(藏水函〔2017〕86号)、水利部财务司《关于西藏自治区2017年12月水利抵押补充贷款项目库情况的函》(财务便字〔2018〕14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水利抵押补充贷款PSL项目积极推进实施,原计划实施23项,2018年完成招标工作19项(其中开工建设12项,完成招标工作未进场7项),开工项目中11项为防洪工程,1项为灌区工程。2018年6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藏政发〔2018〕22号)精神,我市所有水利抵押补充贷款PSL项目资金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贷款项目资金至今未能到位,严重影响了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今年我市已开工水利抵押补充贷款PSL项目安全度汛,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满足当地灌溉需求,切实发挥工程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开工建设的12项水利抵押补充贷款PSL项目(详情见附件一)因全部属于重大民生项目,为使以上项目能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些项目的重要意义,继续实施好项目建设工作,项目资金由各项目法人从本级财政先行垫资逐年解决。
二、对于已完成招标工作但未进场施工的7个水利抵押补充贷款PSL项目(详情见附件二)先暂停实施,以免造成重大资金缺口。
三、由市水利局牵头,积极与自治区水利厅对接衔接,争取将已完成招标工作的19个项目全部列入“十四五”规划盘子,为项目下步实施解决资金来源。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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