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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01

17:23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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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解读

政策文件:
  • 2024-01-01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 一、修订的必要性

    我市于2014年出台《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对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随着近年来网约车的迅速兴起。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主体发生了结构变化。原《办法》很多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在新形势下,我市网约车存在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同时2019年交通运输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行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理念和发展。

    为统筹开展全市出租汽车工作,需对原《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整合更新,同时优化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营商环境,将巡游车和网约车同时都纳入规范,有利于理顺各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形成良好的行业秩序,也有助于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律制度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因此,适时修订《办法》十分必要。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办法》分为七个章节,共四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经营资质管理,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经营服务、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涉及经营资质管理,包括巡游车经营资质管理、网约车经营资质管理。对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按不同特点予以分别规定,特别是对于经营许可的条件、经营者投入营运的车辆条件等内容。

    (二)涉及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删除了《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限制性条件。

    (三)涉及监督管理的内容,建立统一的出租汽车营运监管平台,实现与相关经营数据实时传输和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四)涉及法律责任的部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的内容予以梳理,在《办法》中对网约车和巡游车经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对经营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相同处罚,促进公平竞争,也回应公众对巡游车的诉求。

    (五)此次修订由于扩大了范围,对2014年5月24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公布的《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2020年4月30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拉政发〔2020〕35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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