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12
10:18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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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023年,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依规施行。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二、编制过程
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组织36家部门、单位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全面梳理核实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过数轮梳理、比对修改、审核确认,并经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以正式盖章为确认依据,最终形成《拉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编制成果
《拉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与2022年相比调整、划转39项,其中:新增19项,即市生态环境局2项、市应急管理局5项、市发改委1项、市文化文物局1项、市体育局1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1项、市大数据局1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市广电局1项、市自然资源局1项、市林草局1项、体育局1项。划转3项,即住建局划转至发改委2项、自然资源局划转至城管局1项。下放12项,即市卫健委1项、市林草局2项、市公安局1项、城管局8项。取消3项,即市教育局1项、市公安局2项。权限层级由市级更改为自治区级2项,即市商务局1项、市林草局1项。调整后,2023年拉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共247项。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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