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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9/15

12:43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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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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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9月19日12时0分至12时15分鸣响防空警报。望全体市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员注意听、辨,了解不同的音响信号,听到防空警报鸣响时,不必惊慌,市民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正常进行,不受影响。

防空警报不同信号区别如下:

12时0分—12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2时6分—12时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2时12分—12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黄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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