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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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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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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尼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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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尼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尼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尼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健康尼木”建设内容和《拉萨市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拉卫发〔2018〕7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尼木县创建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相关精神,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综合施策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尼木、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实现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筛查治疗全覆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减轻疾病伤害,达到基本控制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危害的目标。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为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4月-5月):由县卫计委进行摸底调研、细化制定尼木县筛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县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前期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宣传培训及筛查人群摸底阶段(2018年5月-6月):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种形式,普及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知识,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技能,对全县7岁以上符合筛查人员进行统计。

(三)第三阶段为筛查治疗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0月):全面开展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人群筛查及患者救治等工作(边筛查边治疗),各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四)第四阶段为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31日):总结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自工作职能,做好病人救治及随访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8日全区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罗梅副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及拉萨市综合防治指挥部指示精神,强力推进我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在2017年尼木县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尼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指挥部,具体事项如下:

指挥长:普   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张振生 县政府副县长

         旦   曲 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郭百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乃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宗堂 县委办副主任

洛布次仁 县财政局局长

罗   刚 县卫计委主任

杨   虎 县发改委主任

达娃桑旦 县人社局局长

薛   勇 县教育局局长

次   珍 县民政局局长

平   措 县住建局局长

旦   增 县扶贫办主任

丁永红 县水务局局长

刘卓娅 县食药局局长

沈世阳 县卫计委副主任

谭申权 县人民医院院长

师永军 塔荣镇镇长

德   琼 尼木乡乡长

张鹏浩 普松乡乡长

张   伟 续迈乡乡长

朗杰平措 麻江乡乡长

侯水军 帕古乡乡长

洛桑格来 卡如乡乡长

张绪刚 吞巴乡乡长

指挥部负责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统筹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筛查救治组、扶贫建设组、专项督查组、宣传报道组。

(一)职责分工

1.县卫计委要充分发挥各级综合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并开展监督评估;将结核病、肝炎防治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协调并完善全县结核病、肝炎防治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疫苗储运条件;发挥藏医药优势,组织开展藏医药防治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研究。

2.县人民医院负责人群采血、检测及诊断治疗。

3.县疾控中心负责健康教育宣传、登记筛查信息、问卷调查,对发现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以及筛查资料的整理、录入、上报。

4.宣传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防治工作宣传,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将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大力普及疾病防治知识。

5.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防治设施条件。

6.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落实新生入学体检等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创建良好学校卫生环境,督导学校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疫情报告,严防结核病、肝炎疫情在校园内蔓延,而且要鼓励学生作为宣教员之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7.民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残联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风湿病患者评残工作,对氟骨症、大骨节病、其他关节疾病患者做好畸残康复指导和辅助器具适配工作。

8.财政部门要根据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防治工作实际,安排防治经费预算,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资金监管。

9.人社部门负责完善医保政策,切实保障结核病患者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结核病、肝炎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

10.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相关疫苗、抗结核、病毒性肝炎药品的市场监控及质量监督管理。

11.扶贫部门负责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患者的扶贫工作支持力度,做到精准帮扶、无一遗漏。

12.水利部门要加快实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对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保障安全用水。

13.县强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防治工作纳入强基惠民工作内容,负责本辖区内人员组织和现场秩序维持,统计好本辖区内7岁以上常住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人口总数和花名册,对于常年流出在外人员要及时通知回原籍进行筛查或者在流出地就近进行筛查,并将筛查报告寄回原籍由其他家庭成员或乡(镇)工作人员持报告前往县卫计委进行备案。

(二)办公室

主 任:罗   刚 县卫计委主任

副主任:沈世阳 县卫计委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电来文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档等工作。负责指挥部重大活动、会议等的筹备工作;草拟领导小组文件、简报等,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出台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目标责任的考核;负责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筛查救治组

组 长:罗   刚 县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沈世阳 县卫计委副主任

谭申权 县人民医院院长

多布杰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边巴顿珠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边巴仓决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兼计免科科长

吴开江 县卫计委科员

次仁卓玛 县疾控中心结防科科长

格桑顿珠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熊   涛 县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

陶   蕾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次仁拉姆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普   巡 塔荣镇卫生院院长

琼琼拉姆 尼木乡卫生院院长

阿旺仁增 普松乡卫生院院长

洛   珠 续迈乡卫生院院长

洛桑尼玛 麻江乡卫生院院长

扎西多杰 帕古乡卫生院院长

次仁顿旦 卡如乡卫生院院长

尼玛卓嘎 吞巴乡卫生院负责人

筛查救治组牵头单位为县卫计委,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政策、规划和技术方案及具体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对口援藏医务人员,组织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共同开展。

(四)扶贫建设组

组 长:旦   增 县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平   措 县住建局局长

扶贫建设组牵头单位为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患者的扶贫工作支持力度。

(五)专项督导组

组 长:王宗堂 县委办副主任

副组长:罗   刚 县卫计委主任

      谭申权 县人民医院院长

专项督导组牵头单位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魏乃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为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综合防治工作宣传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健康知识,营造全民防治结核病、肝炎和风湿病的氛围。

五、技术保障

(一)强化风湿病和结核病综合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县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为全县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订、完善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相关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开展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完善风湿病和结核病诊断治疗网络。建立健全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诊疗管理机制,制定和细化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诊疗方案;建立远程网络诊疗系统,提高防治和诊疗能力;将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筛查治疗工作纳入医疗援藏内容。

(三)加强风湿病和结核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充实加强必要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稳定的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队伍。充分发挥智力援藏人才作用,推进人才培养,集中力量在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领域取得突破,变“输血”为“造血”,逐步解决全县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人才“瓶颈”问题。

六、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一)监督管理

1.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人员组织方案和筛查登记台账。

2.落实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根据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3.加强督导检查。县卫计委要根据科学、定量和随机的原则,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方案,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及时将督导检查的情况报县委县政府。

(二)考核评估

对方案及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由县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风湿病、肝炎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具体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完成不好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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