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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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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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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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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拉政办发〔2018〕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地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任务和内容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我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我区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调查时间安排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时间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

(二)2018年上半年,全面部署第三次土地调查,建立组织机构,组织培训开展宣传等工作;

(三)2018年至2019年6月,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选派的技术调查队伍,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四)2019年下半年,协助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上报拉萨市国土资源局;

(五)2020年,在自治区及拉萨市国土资源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汇总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在上级部门完成工作验收,成果发布后将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中。

四、调查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将成立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杜    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 达娃卓玛    政府副区长

         王 考 昌    政府副区长

成    员: 杨 开 颜    发改委主任

         仓决卓玛    民政局局长

         许    毅    国土分局局长

         达娃扎西    规划分局局长

         土    登    财政局局长

         金    咪    住建局局长

         江    央    交通运输局局长

         拉巴卓玛    水利局局长

         旦增久乃    农林局局长

         强巴云旦    统计局局长

         普布扎西    公安局副局长

         戴 凤 霞    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应    虹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柳梧新区分局局长

         贺    进    东嘎镇镇长

         任    威    乃琼镇镇长

         强    勇    羊达乡乡长

         陈 传 勇    古荣乡乡长

         王 定 平    马乡乡长

         陈    敏    德庆乡乡长

         多 布 杰    柳梧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由达娃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许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国土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自治区国土厅、拉萨市国土局专家对我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会同区统计局负责处理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及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主体,务必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制定本乡(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小组,确定熟知土地利用情况的工作人员专项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协调配置,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的监管,各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宣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堆龙德庆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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