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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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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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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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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0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金融保险服务功能,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有序推进,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金指〔202013号),结合各县区2020年涉农保险政府采购中标价,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92.28万元(资金分配详见附表),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抓紧向2020年涉农保险政府采购确定的供应商(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附件:拉萨市2020年度自治区级财政涉农保险保费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责任编辑:袁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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