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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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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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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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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0日

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2018-2020年是从产业培育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过渡的重要阶段,是企业开拓市场、做大做强的重要阶段,是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群众生活从温饱迈向全面小康的重要阶段,是实现拉萨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阶段。园区发展是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的关键因素和重要战略举措。科学规划全市园区发展,对于加快园区经济脱虚向实,推动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打造全市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面向南亚开放的国际大通道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14号),提出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区市党委、政府“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抓住中央实施治藏方略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战略机遇、“互联网+”和精准扶贫的重大机遇,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促动,着力壮大园区经济,支持有真投资、真创新、真效益、能够带动群众就业的实体企业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高效绿色创新发展的园区经济,做大做强重点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实现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高效发展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依托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各环节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产业间的关联度。进一步壮大传统支柱产业,促进现有企业装备智能化和生产自动化、数字化,大力培育新兴优势产业,不断提高新兴产业的占比,通过新兴产业的引进带动整个产业体系提档升级,形成聚集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逐步占领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绿色发展原则。坚持环境立市发展战略,充分考虑拉萨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科学有序地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和资源开发,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环保准入门槛,推进产业科学发展。

(三)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发展质量。

(四)错位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利用比较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彰显特色,错位发展,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综合实力整体增强。

(五)先行先试原则。支持产业园区在土地、税收、金融、投资、外贸、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发展壮大园区经济的有效模式,以改革促开放,以创新促发展,在做大园区经济总量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加园区发展活力。

(六)产城一体化原则。按照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原则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城镇功能,强化园区内产业对就业的支撑作用,以产业的增长促进城镇的扩张,以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增强支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一体化。

三、发展目标

(一)全市园区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园区布局、产业结构、体制机制、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土地集约利用和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84个,超5亿元的项目145个,超1亿元的项目240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5家以上,涌现出一批科技创业创新企业,形成梯次明显的科技型企业集群。工业总产值2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1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10家以上,其中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9家,产值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17家,产值超1亿元的重点企业71家;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35家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集团公司。打造税收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9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实体企业16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66家,培养一批纳税大户。建设57家“两创”载体,其中众创空间35家,创业创新基地22家,打造一批规模大、配套全、品位高、服务优、项目承载力强的创业创新平台,激发园区发展新活力。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的带动作用,加快产城一体化进程,园区安置就业55000人以上,其中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7家,超500人企业12家,超100人企业108家,充分带动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园区的整体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建设质量、配套水平和运营效益大幅改观;园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高,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各园区具体发展目标

1.经开区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4个,超5亿元的项目6个,超1亿元的项目10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实现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5家;实现税收超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2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4家。完成6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4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确保2018年综合保税区具备封关运营条件。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5个,超5亿元的项目7个,超1亿元的项目1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实现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7家;实现税收超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5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6个,超5亿元的项目8个,超1亿元的项目1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家;实现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5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0家;实现税收超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4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7家;园区安置就业200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1家,超500人企业3家,超100人企业15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15家以上。

2.柳梧新区(高新区)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4个,超5亿元的项目8个,超1亿元的项目10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实现产值超5亿元的实体企业2家,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4家;实现税收超5000万元的实体企业2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4家。完成6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4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在2018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5个,超5亿元的项目10个,超1亿元的项目1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实现产值超5亿元的实体企业3家,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5家;实现税收超5000万元的实体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5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6个,超5亿元的项目10个,超1亿元的项目16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实现产值超10亿元的实体企业2家,产值超5亿元的实体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7家;实现税收超亿元的实体企业2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实体企业4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7家;园区安置就业200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2家,超100人企业15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10家以上。

3.慈觉林文创园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2个,超1亿元的项目2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1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1家。完成2家众创空间建设。在2018年成功打造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3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3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3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4个,超1亿元的项目4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5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5家;园区安置就业50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1家,超100人企业10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2家以上。

4.空港新区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1个,超5亿元的项目1个,超1亿元的项目1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1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1家。完成5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在2018年完成指定口岸申报工作。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2个,超1亿元的项目2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3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3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3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3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实现产值超1亿元的实体企业5家;实现税收超1000万元的实体企业5家;园区安置就业3000人以上,超100人企业10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1家以上。

5.达孜工业园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1家。完成5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3个,超5亿元的项目4个,超1亿元的项目6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4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4个,超5亿元的项目5个,超1亿元的项目7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实现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3家;实现税收超1亿元企业1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6家;园区安置就业25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500人企业1家,超100人企业10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2家以上。

6.堆龙工业园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3家;税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2家。完成6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3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力争在2018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3个,超5亿元的项目4个,超1亿元的项目6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5家;税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2家。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4个,超5亿元的项目5个,超1亿元的项目7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7家;税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2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4家;园区安置就业25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500人企业1家,超100人企业10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2家以上。

7.曲水工业园发展目标

2018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1家。完成5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2019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4个,超1亿元的项目6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3家。力争在2019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

2020年,力争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5个,超1亿元的项目7个;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产值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6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6家;园区安置就业2000人以上,就业人数超过500人企业1家,超100人企业10家;力争到2020年上市或挂牌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3家以上。

城关、墨竹工卡、林周、当雄、尼木未设立工业集中区的县(区)要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抓紧设立县(区)工业集中区,并按如下目标推动发展:

8.城关区发展目标

2018年-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2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10个;每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到2020年,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3家,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10家;税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1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10家;完成6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3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1家,就业人数超过500人企业3家,就业人数超过100人企业10家。

9.墨竹工卡县发展目标

2018年-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1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每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到2020年,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3家,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5家;税收超1亿元的工业企业2家,税收超5000万元的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5家;完成5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3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2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就业人数超过1000人企业2家,就业人数超过500人企业3家,就业人数超过100人企业5家。

10.林周县发展目标

2018年-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1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每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到2020年,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5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5家;完成3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2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1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就业人数超过100人企业5家。

11.当雄县发展目标

2018年-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1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每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到2020年,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5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5家;完成3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2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1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就业人数超过100人企业5家。

12.尼木县发展目标

2018年-2020年,力争每年引进超10亿元的项目1个,超5亿元的项目3个,超1亿元的项目5个;每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到2020年,产值超1亿元的企业3家;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3家;完成3家两创载体建设,其中完成2家众创空间建设,完成1家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就业人数超过100人企业3家。

四、重点行动与措施

(一)实施园区规划修编行动

充分发挥各园区资源要素集中集聚优势,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布局各县(区)产业园区,科学定位产业园区功能,突出重点,彰显特色,错位发展。经开区重点发展高原绿色食(饮)品、藏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柳梧新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等产业;慈觉林文创园重点发展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空港新区重点发展航空口岸物流、跨境经济贸易等产业;达孜工业园重点发展高原绿色食(饮)品、民族手工业等产业;堆龙工业园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物流等产业;曲水工业园重点发展高原绿色食(饮)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各园区要结合各自定位,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时调整修编园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纳入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力争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规划修编工作。(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市直部门)

(二)实施产业升级提速行动

深入推动实施《拉萨市工业提质增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利用北京、江苏援藏的优势,对企业现有生产装备进行改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进行全面帮扶对接。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10个智能制造项目、10个两化融合项目、10个工业强基项目和10个节能改造和循环化利用项目,推动园区经济脱虚向实、绿色发展。力争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用三年时间将拉萨工业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到新水平。鼓励各产业园区结合拉萨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大量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大项目,培育壮大园区主导产业,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深入推动实施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把培育科技型企业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性作用。到2020年,培育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5家,涌现出一批科技创业创新企业,基本形成梯次明显的科技型产业集群,力争科研投入占GDP比重由1.6%增长到2.4%。利用北京、江苏援藏的优势,积极鼓励和引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它机构在园区设立面向主导产业服务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科技孵化、质量检测等公共机构,努力搭建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提升我市科研水平。加强园区招才引智工作,注重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强化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扩展孵化器功能,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园区的转化及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集约绿色发展行动

1.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根据各功能区的产业规划,引进一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的高端高新项目,提升土地投入产出水平,提升园区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鼓励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厂区绿地率,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自治区级产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50万元/亩,市级产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亩。产业园区规模要因地制宜,产业用地比重不得低于园区规划面积的60%。建立园区土地储备制度,按照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园区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的支持,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产业园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对逾期不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按照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符合法定无偿收回条件的,应当无偿收回。(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

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强化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园区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推动企业清洁化改造,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环境保护与开发区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大幅提高生产绿色化程度。以提升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和水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大力推进园区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利用。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打造拉萨经济发展的绿色带和环保带。(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

3.严格园区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入驻园区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园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价、社会风险评估以及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高科技项目可按照优先优惠的原则入驻实施。严格禁止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淘汰类项目入园,限制类项目必须经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入园。要严格按照其产业功能定位引进项目,未按照产业功能定位所引进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审批。(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工信局、水利局、人防办、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相关市直部门)

(五)实施招商引资升级行动

1.精准招商。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激发招商活力。组建市、县(区、园区)两级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打造专业化招商队伍,进行“一站式”跟踪服务。充分利用我市优质资源、优势区位、优惠政策和北京、江苏援藏优势,各园区每年要主动对接联系10家以上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和国内行业100强企业。(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编办)

2.精准政策。深入实施《拉萨市关于“飞地”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拉萨市招商引资促进实体企业绿色发展扶持办法》、《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拉萨市工业提质增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园区、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符合本园区、县(区)实际的《实施细则》。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特别是净土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重大项目引进力度。深化县(区)、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共建机制,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布局,促进形成全市招商一盘棋的产业分工格局。(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扶贫办等相关市直部门)

3.精准服务。园区项目审批实行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重点企业挂牌服务制等制度,对不能在园区内一次性办结的事项,推行全程代办制,由园区管委会实行全程代办。确定为市重点项目的,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民服务中心、各县区、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按照“5750”改革的要求限时办结,做好服务。涉及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进行对接协调。各部门要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各类招商项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环评、用地等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为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等环节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优化园区建设发展的软环境。(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相关市直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机制。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全市园区管理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行使开发区管理职能。即:市工信局负责国家、自治区、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国家、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国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工作;市科技局、农牧局负责自治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市文化局、旅游发展委负责自治区、市级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工作。其他类型园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和审批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成立园区经济工作专班,指导全市园区的规划、建设、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工信局积极配合,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做好园区的运行监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工作专班、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工信局;配合单位:科技局、农牧局、文化局、旅发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园区管理机构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考核评比。根据本行动计划确定的2018年-2020年全市园区总体发展目标任务和各园区具体的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考核办法》,签订《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园区经济工作专班牵头成立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并将各园区年度高效绿色创新发展考核纳入全市县(区)、园区争先进位考核,并占各县(区)、园区争先进位考核分值一定的比例。(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工作专班、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委考核办、科技局、农牧局、文化局、人社局、旅发委等相关市直部门)

(二)完善管理机制

1.优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相对集中且未设立园区的县(区)要尽快设立县(区)工业集中区,力争每个县(区)都有自己的工业集中区。支持墨竹工卡县设立以矿产品开采、精选、仓储、销售等为主的矿产业工业集中区;支持林周县设立以种养殖、科技、生态、观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净土健康产业集中区;支持当雄、尼木设立以新能源开发为主的新能源工业集中区。进一步理顺曲水聂当工业园与拉萨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关系。(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文化局、旅发委、市政市容管委等相关市直部门)

2.推动园区升格。各园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申报上一级园区。经开区2018年要确保综合保税区具备封关运营条件;柳梧新区(高新区)2018年要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慈觉林文创园2018年要成功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空港新区2018年要完成指定口岸申报工作;堆龙工业园力争要在2018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曲水工业园力争要在2019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文化局、旅发委等相关市直部门)

(三)强化要素保障

1.推进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及援藏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相统一原则,高标准,严要求,适度超前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尽快实现园区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线电视管线和土地平整等“九通一平”,增强重大项目承载能力。大力发展与园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用地保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统筹城乡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园区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或调整区位。根据产业定位和错位发展的要求,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引入到“飞地”园区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原则上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要在上一年度提前安排。(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国土局、规划局)

3.强化用电保障。积极衔接好电力部门加大对拉萨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电力对园区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各园区要积极与供电部门衔接,架设双回路供电线路。园区以外到园区的双回路供电线路由市政府协调供电部门解决,园区内到企业红线范围的双回路供电线路由园区解决,企业红线范围内的双回路供电线路由园区协调企业自行解决。探索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采用电价、水价、气价、热价捆绑式销售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暖心燃气热力公司)

4.强化人才支撑。优化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岗位,面向全区、全国公开选拔,落实好人才引进和各项优惠政策。在核定编制以外的特需专业人员,由园区管委会直接聘用,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园区管委会自行约定。加强园区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拉萨英才”评选管理办法、享受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管理办法、拉萨市高校院所人才创业创新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办法,加强园区企业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才培训等人才工作,落实有关待遇。(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人社局)

责任编辑:黄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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