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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13

15:51

来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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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01904/2023-0001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75814287000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我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必要时,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本级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除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管辖职责,自然资源部已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法定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做出批示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县(区)、功能园区要严格执法监察,遏制耕地违法行为;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用地发现机制和动态监督制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切实保护好耕地等自然资源。

(二)严格落实“两违”专项整治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的通知》(拉委办发〔2021〕17号),坚决扛起属地主责,严格按照“两违”整治要求,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对本行政辖区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分类精准施策,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格执法规程,稳妥分类处置。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拉萨市关于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实施方案》和《拉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暂行办法》规定的立案查处流程处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特别是推进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充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处置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二是对存量违法问题,要根据本地相关规定,积极稳妥处置,实行台账、销号的管理模式,坚决杜绝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简单粗暴、“一刀切”,防止社会财富浪费、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统筹衔接

(一)调整整治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自然资源部等《关于规范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处置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衔接执行好国家和本地政策,妥善解决存量“两违”问题,将拉萨市“两违”专项整治范围调整为拉萨市建成区(包括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文创园区、经开区、八廓古城位于城市建成区部分)和各县县城所在地镇建成区。

(二)引入评估机制。在国家、自治区没有出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之前,为减少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和存量“两违”问题,在处置过程中适用2021年我市制定的“两违”认定标准的同时,应通过采取第三方评估、专家审查的方式,确定违法建设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采取的整改措施、无法拆除的情形、非法收入标准等,确保精准科学判定违法建设行为的类型。行政处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开展合法性审查。

各县(区)、功能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处置和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建筑物处置的最新要求,科学做好审计反馈、巡视、巡察等问题整改,积极稳妥全面有序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和“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责任编辑: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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