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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5/05

11:3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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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域名

“政务”中文域名专门用于我国政务部门,是我国党政机关等政务部门网站的重要标识,能够准确反映我国各级政务部门和其它承担政务职能的机构的实体组织名称、职能及其所提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特性,使访问者能够使用中文快速、准确地访问政务部门网站。

具备“政务”中文域名申请资格的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组成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它们的组成机构;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组成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组成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组成机构;群众团体;民主党派;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组成机构;驻外机构;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黄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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