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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23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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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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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

一、县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能,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均等公共服务,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和标本兼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五、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尼木。


责任编辑:曾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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