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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5/0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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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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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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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拉萨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已经2019年4月1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拉萨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切实推进拉萨健康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健康水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健康西藏建设的意见》“健康西藏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拉萨”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康拉萨2030规划纲要》结合全国爱卫办印发的《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为做好拉萨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全国、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切实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到2020年,健康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健康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并建成全国首批健康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建设健康环境

1.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围绕能源、产业、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到2020年底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6%,达到350天以上。全面落实《拉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到2020年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以建设垃圾处置场点为基础,完善和提升农村环卫设施设备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就近就地型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场、站建设。到2020年,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强力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日常管理,到2020年底,市区、县城周边、国省道沿线、旅游景区、生态功能区周边村庄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每个传统村落和乡村旅游村落至少建成1个公厕,建成200个以上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建成区公共厕所设置密度达到3.5座/平方公里。(市住建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市旅发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区、乡镇创建,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规范开展病媒滋生地治理和专业消杀工作,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业务指导和效果评估,到2020年底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90%。通过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开展健康村镇建设,实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市爱卫办牵头,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构建健康社会

1.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卫生、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健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到2020年人均标准达到80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提高重点人群保障水平。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坚持医养结合,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完善社会救助机制,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全面助力健康精准扶贫。加大健康扶贫财政投入力度,为群众购买超大额医疗保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把个人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已实施的兜底保障政策,到2019年底逐步过渡到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分病种享有相关专业医生的家庭医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市扶贫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5.营造食品安全环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准绳,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基地建设,构建农牧业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6.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加强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安全、易燃易爆、职业卫生健康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教师、儿童及家长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制定跨部门合作的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及时向社会预警伤害高危因素。(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7、实施健康细胞工程。以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大型和中型企业)为重点,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到2020年底,健康社区覆盖率达到45%,健康学校覆盖率达到10%,健康企业(大型和中型企业)覆盖率达到10%。(市爱卫办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优化健康服务

1.完善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院前急救、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成首府城市现代化疾控中心。建设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心,破除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编制限制,配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辆,到2020年实现市级急救中心和县级急救站全覆盖。(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医院科学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结构布局。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妇幼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等领域倾斜。实现医疗专科“错位发展”,到2020年拉萨市人民医院巩固提升“三甲医院”,拓展学科建设,强化医疗能力水平,2020年,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基层医疗卫生网络进一步加强。确立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引导医疗卫生优质资源重心下移,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现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基层首诊率达到90%以上,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村医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快实施卫生人才“四个一批”工程。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智力援藏人才作用,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6.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比例不低于30%。(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5.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不断完善个人预约挂号、健康信息、诊疗信息、医保信息等功能。开通“12320”卫生咨询热线和网上预约挂号、微信支付费用服务平台,推进远程医疗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工程,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AI等技术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到2020年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市发改委牵头,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6.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围绕天然饮用水饮品、绿色食品、药品(保健品)、饰品和净土健康产业研发基地、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基地、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健康身心理疗基地等“七大”基地建设,精心培育净土健康产业,到2020年健康产业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把藏(中)医药发展摆在健康产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建设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促进藏医药科技创新,建立保健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流程。重点扶持3-5家藏药知名龙头企业。加强与内地知名制药企业合作,打造健康产业新品牌。健全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机制。加快藏医药立法进程,加强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运用,推进藏医药申遗工作。大力传播藏医药健康养生文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藏医康复保健机构,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等“治未病”服务。加快藏医药产业布局调整,做好优势品牌保护和新品种研发,加强藏药材种植、加工和标准研究,扶持藏药材农业种植,做好藏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种植示范基地、藏药材植物园项目建设,鼓励藏药企业开展藏医养生康复、文化旅游等特色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发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净土公司、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7.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和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补齐医疗服务短板。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举办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培育健康人群

1.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免费提供优生优育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妇住院分娩率100%。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农牧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到2020年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100%,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覆盖率达10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地方病控制消除率达100%,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10%。重视精神卫生,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100元。(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具有拉萨民族特色、可持续性发展、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和活动。大力推广“阳光体育”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市性中、小学生运动会。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促进居民科学合理膳食。促进低盐、低脂、低糖、低热量的健康食品开发和生产,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提倡文明饮酒。全面落实“三包”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儿童青少年营养膳食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行学生营养餐集中配送和鲜奶直供。(市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5.关注重点人群行为健康。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培训。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课程。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教育局牵头,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倡导健康文化

1.大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建立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在拉萨晚报和拉萨电视台设立“健康拉萨”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素养巡讲和健康咨询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全面掌握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和健康科学知识,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2.实施健康文化惠民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和社会心态建设,营造美好的精神家园。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改变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健康文化。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健康制度,倡导公序良俗,将健康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大力传承藏医药文化。促进藏医药传承与发展,强化藏医药健康服务,推广藏医药适宜技术。实施基层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各县(区)均有独立性质的藏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藏医科,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1名藏医,探索开展藏医特色健康管理,藏药的使用率达到65%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4.控制烟草危害行为。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医疗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成为无烟单位。(市爱卫办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1月)。制定健康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召开全市启动大会,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广泛宣传,营造范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

(二)实施阶段(2019年2月—2019年12月)。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每年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估。2019年11月底前,各个重点任务实现阶段目标,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健康宜居,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群众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显著增强,健康文化和理念深入人心。

(三)深化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巩固和深化健康城市建设成果,打造一批样板项目、精品项目和特色项目,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把活动引向深入。全面完成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和健康文化各项建设目标,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系统总结评估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挖掘和提炼好的做法和成功案例,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经验及模式。建立健全健康城市长效管理模式,推动此项工作向更深层次迈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中、区)直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康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重大项目推进等,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健康城市建设的目的意义、地位作用、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宣传政府、社会和个人承担的健康责任,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健康城市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和项目投入力度,健康城市建设投入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不断下降。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培育有利于多元融资发展的环境,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四)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把健康城市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居民健康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造福于民。

(五)严格督导考核。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健康城市建设的督导和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

责任编辑: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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