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8/05
17:25
来源: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一、七月份事故情况
本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0起,死亡8人,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46.88万元(1起交通建设项目事故正在调查中),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5起,死亡8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14.23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9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2.65万元。
(一 )道路交通方面
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7人,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46.88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4起,死亡8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5.7%,死亡人数下降12.5%,受伤人数上升18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40.28万元。其中:
城 区:发生事故13起,死亡3人,伤14人;
堆龙德庆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伤2人;
曲 水 县: 发生事故1起,受伤2人;
尼 木 县: 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伤3人;
当 雄 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伤7人。
(二)火灾方面
7月份全市未发生伤亡性火灾事故。
(三)工矿商贸方面
7月份发生交通施工项目事故1起,死亡1人,伤1人(事故正在调查中),去年同期未发生工矿商贸方面事故。
(四)铁路交通方面
7月份全市未发生铁路交通事故。
(五)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方面
7月份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1~7月份事故情况
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6起,死亡47人,伤114人,直接经济损失1638.47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10起,死亡14人,伤6人)。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99起,死亡42人,伤79人,直接经济损失979.05万元)相比,事故总起数下降3.03%,死亡人数上升11.90%,受伤人数上升44.3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59.42万元。
(一)道路交通方面
全市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89起,死亡35人,伤111人,直接经济损失98.30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死亡2人,伤4人)。其中:
市 区:发生事故66起,死亡18人,伤73人;
堆龙德庆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6人,伤11人;
达 孜 区:发生事故1起,无死亡人员,伤5人;
曲 水 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2人,伤7人;
林 周 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伤1人;
尼 木 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伤3人;
当 雄 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伤11人。
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78起,死亡37人,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36.7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4.10%,死亡人数下降5.41%,受伤人数上升44.16%,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1.60万元。
(二)火灾方面
全市未发生伤亡性火灾事故。
(三)工矿商贸方面
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7起,死亡12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540.17万元(其中3起事故正在调查中),与去年同期(发生事故7起,死亡5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840.84万元)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40%,受伤人数下降50%。其中,发生建设施工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伤3人;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5人;发生工贸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四)铁路交通方面
全市未发生铁路交通事故。
(五)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方面
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期(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伤0人)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均无受伤人员。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1-7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市发生96起死亡47人,伤114人的安全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占92.70%,死亡人数占74.47%,受伤人数占97.37%;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占7.30%,死亡人数占25.53%。数据表明,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处于多发频发态势,工矿商贸事故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各施工项目工程、非煤矿山、工贸等工业企业进入开工生产建设高峰期,赶工期、抢进度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5月份以来我市进入旅游高峰期和主汛期,车流、人流量逐渐增大,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致使各类事故诱发因素增多,各类安全事故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尤其是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建设项目领域,今年以来已发生5起事故,死亡6人,受伤3人,与去年同期(发生建筑施工和交通建设项目事故2起,死亡1人,伤1人)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为此,相关县(区)和行业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行业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市安委办建议:8月份,各类生产施工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普遍,进藏旅游人员、车辆逐渐增多,加之汛期各类不利天气影响,安全事故的诱发因素也随之增多,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易发。为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交警、旅游、交通运输、消防、住建、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打印本文】【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