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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5

10:11

来源:

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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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制度

为方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我市实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制度。

近日,记者就为什么要备案、到哪里备案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次仁金宗介绍,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以前费用要先行垫付,回到拉萨后再申请报销。实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制度后,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可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次仁金宗说:“我市城乡居民转诊转院或是临时需要在异地就医的话,必须履行备案手续。前期我们已经下发通知,除了跨省的要降10%以外,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会再降10%,这样就会降低报销比例。”因此,次仁金宗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如果需要跨省异地就医,一定记得联系其所参保的县(区)的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备案。

当日,在城关区医保局办公室,中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医保专干旦增玉珍正为一名职工家属办理备案事宜。在提交患者身份证、医保卡资料后,工作人员指导她填写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后,很快进行系统录入,整个备案流程不到5分钟。旦增玉珍告诉记者:“我们前期接到城关区医保局的通知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备案流程也比较简单,有些流程不知道,也可以直接跟他们打电话咨询。”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方面,如果我市城乡居民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如果是异地转诊人员、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当次备案,当次有效。

责任编辑:袁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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