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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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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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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兴城市、百家企业及双创

1、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城市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总结2018年工作成绩。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拉政办发〔2017〕226号)》文件精神,按照拉萨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我局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向各成员单位征集2018工作总结,经我局汇总,撰写完成了2018年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召开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出台的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文件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围绕科技部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今年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思路,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精心筹备,于7月4日召开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张文浩副市长作讲话,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基础薄弱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路径研究项目通过验收。2019年11月7日,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通过会议验收的方式在北京对我市承担的国家重点软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路径研究项目进行验收。支持资金100万元,该项目从创新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和创新型城市理论出发,结合当前城市化进程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了创新型城市的内涵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基础薄弱地区创新型城市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拉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指引,该项目的研究成果为以拉萨为代表的基础薄弱地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span>

2、加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实施“七大行动计划”,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span>在市“两创示范”办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梦创拉萨科技支撑计划,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成了对拉萨市第三、四批认定备案的3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牌和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发放奖励资金310万元。二是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资助,截至目前,共21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我局将对每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共计1050万元,目前拟对2016和2017年并新认定的13家进行奖励,奖励资金请示已报市财政局待批。三是不断培育企业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和评审认定备案工作,今年有3家工程技术中心获得认定,按照每家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全市工程中心达到20家。四是开展区级科技孵化器认定工作。为贯彻落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精神,提升双创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和《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区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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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抓住拉萨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城市”有利契机,大力推动高新技术技术、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积蓄动能。目前,全市拥有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2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5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91家,初步形成了以规模以上科技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企业为骨干的企业创新梯队。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拉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成了对拉萨市第三、四批认定的3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牌和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发放奖励资金310万元;二是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拉萨市科技型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资助,截至目前,共21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我局拟对每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共计1050万元,今年拟对2016年和2017年新认定的13家给予奖励;三是不断培育企业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拉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和评审认定工作,3家工程技术中心获得认定,将按照10万元每家的标准,拟发放30万扶持资金。四是开展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按照《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下发拉萨市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计划投入2000万元,组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截止目前,15家单位申报了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11家通过形式审查,11月14-15日,组织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国税局等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近期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4、提升科技创新活力,扎实推进创新创业中心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努力营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9年拉萨市双创资金安排计划》,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下发通知征集项目。6月28日,我局与市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拉萨市创新创业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随后又下发了《补充通知》,经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截止9月30日,我局共收到推荐函15份(含申报材料)。二是开展形式审查。15家载体申报的材料对照双创中心申报的条件逐项进行审查,经形式审查,向申报载体反馈了审查意见,各载体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三是开展实地察看。10月15-25日,我局邀请市两创办、市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双创中心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各载体基础条件,管理服务团队、公共服务窗口、创业导师、入驻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情况。四是组织专家评审10月29日,我局组织相关领域5位专家对15家申报双创中心的载体进行了评审,通过查阅资料、专家质询、评审打分等环节,从基础设施、管理团队、运营经费、创业导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五是上会研究。通过专家评审会之后,我局于10月31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对双创中心名单进行上会研究并明确补贴金额。六是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之后,我局于10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对拟认定备案的双创中心进行七天的网上公示,并征求市场监管局和国家税务局对拟认定备案双创中心在企业运营、公平竞争、是否偷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七是报请市两创示范办同意。在公示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我局将拟备案双创中心请示报市两创办,并于11月15日获得同意。八是申请资助资金。在获得市两创示范办获得同意后,现报市财政局核拨资助资金。

责任编辑:拉萨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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