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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2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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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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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2019年资金保障要点

财政收入增幅同比略有回落。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的前提下,强化财源涵养意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1—9月,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16.94亿元,同比减少2.47亿元,下降2.07%,完成年初预算的84.06%,超序时进度9.06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97亿元,同比增加4.83亿元,增长6.18%,增幅同比回落17.7个百分点,主要受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及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97亿元,同比减少7.3亿元,下降17.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亿元。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投放聚焦度,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1—9月,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01.26亿元,同比增加63.16亿元,增长26.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18亿元,同比增加73.17亿元,增长37.14%,增幅同比提高29.07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强的支出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08亿元,同比减少10.01亿元,下降24.36%。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截至2019年9月,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1.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48亿元、专项债券28.3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自治区批准的限额之内。2019年已安排预算资金4.91亿元用于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严格按照《拉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政资金等方式,截至2019年9月末,已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达到全年化债计划的140.67%。严格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建立动态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提供中长期、低利率融资,堵塞金融机构违规提供融资的漏洞。同时,要求各县(区)严格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印发《拉萨市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责监控机制的通知》,建立问责监控机制。针对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中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违法违规新增债务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

大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全市整合中央和区、市、县四级精准扶贫资金13.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76亿元、自治区资金1.75亿元、市级资金1.8亿元、县级资金4.23亿元。安排脱贫考核奖励资金0.19亿元,安排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0.52亿元。落实生态岗位资金0.71亿元。落实脱贫攻坚资金8.73亿元,主要用于生态岗位补贴、扶贫产业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基础配套、技能及就业培训、2019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

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全市安排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10亿元,重点用于旁多引水工程、生态综合检测站项目、绿色围城工程、拉鲁湿地保护三期工程、防沙治沙重点工程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1亿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整治,垃圾转运、焚烧处置、垃圾分类试点,污水处理等。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以脱贫提升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增加财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支农资金投入1.6亿元,重点用于农林水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等,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减。落实惠民政策性补贴资金6.88亿元,完成了转移净收入1.6%的目标任务,确保农牧民增收。

支持促进就业创业。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671.77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落实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创业贷款和融资担保等精准支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撬动作用,不断推进从政府主导就业转为市场主导就业。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9年,落实国家、区、市三级资金共计34.64亿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投入31.35亿元,地方政府教育配套3.29亿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业教育、援藏教师交通、生活补贴、工伤保险、教师培训和全纳教育等,保持了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支持科技和体育事业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重点科技项目及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等。落实体育事业发展资金共计7143万元。主要用于足球、篮球、羽毛球、广场舞、棋类、自行车、半程马拉松、高原耐力等各项赛事,各类裁判员、教练员培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面健身登山步道、拉萨市沿河路健身长廊建设等。

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事业费75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级和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民间艺术团场次补贴、扶持“文成公主”实景剧、“金城公主”舞台剧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安排资金2736.08余万元,支持广电事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预算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整治、宣传,国际徒步大会、旅游产业技能大赛等,有效推动全市旅游事业发展。

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06亿元,其中,自治区1.8亿元,市本级0.26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00元。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5元。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3.2亿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提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资金。足额保障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确保各项保障经费足额兑现。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做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覆盖。

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安排基本住房保障资金10.3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建设6812套公租房和6419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居民安居工程等。

大力支持基本建设。2019年,区、市两级财政安排我市基本建设资金64.66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47.55亿元;市级财政17.11亿元。1-10月,已落实基建资金55.26亿元(含以前年度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市中心医院建设、G109青藏公路拉萨绕城路项目、中华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城市供暖工程、东环北线建设、白定高级中学建设等。

着力支持“双创”工作。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两创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累计8.92亿元,市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双创“七大行动计划”和2018年延续性项目等。

   落实扶持资金,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安排资金4.7亿元。主要用于拉萨城投公司注册资金本,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拉萨雪鹰航空公司运营补贴,拉萨公共公司运营补贴,供暖工程补贴等。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拉萨市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

加强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高效、快捷的优势,半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相关计划批复、支付审核及支付令的签发,以最短的时间将资金支付到指定账户,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及时到位和资金支付的需要,提高了支付效率。开展了公务卡试点工作,试点单位10家。完成了集中财务服务平台实施服务项目的可研和流程初设工作。完成了县区电子化支付的前期初始化、测试工作等。对33个竣工项目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送审资金35.6亿元,审减率3.49%;对各单位报送的128个维修、改扩建以及新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查,符合概预算评审项目的涉及概预算投资总额2.58亿元,审减率14.82%。共实施采购项目73项,采购计划资金3.2亿元。对全市代理公司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7月1日起正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加强我市财政票据和非税收缴系统管理,建立了统一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业务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和数据服务标准化。

责任编辑:拉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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