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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4/0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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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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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58部古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为进一步加强藏文古籍的保护力度,培养和壮大藏文古籍保护人才队伍,21日上午,西藏首届藏文古籍修复培训班暨西藏自治区藏文古籍修复中心揭牌仪式在拉萨举行。
古籍
截至目前,西藏共有158部古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4家单位列入全国古籍重点收藏单位,从青海玉树等地征购了200函珍贵古籍。
今年起,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继续整合现有资源,有计划地开展西藏自治区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的缩微复制、数字化等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西藏是国内藏文古籍藏量最大的省份,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在近几年的古籍普查中发现大量破损古籍,急需抢救保护。然而面对数量巨大的待修复古籍,仅靠自治区古籍修复中心是无法完成的,因此举办了首届藏文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
据了解,此次培训为期10天,参加培训的单位有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自治区档案局等西藏重要古籍收藏单位,还有七地市相关文化、文物单位,共计42名学员。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的学员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关专业技术结业证书。
“截至目前,西藏共有158部古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4家单位列入全国古籍重点收藏单位,从青海玉树等地征购了200函珍贵古籍。今年启动了自治区级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收藏单位申报命名工作。”尼玛次仁说。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先后投入300多万元,资助西藏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并购买相关设备,今后将继续加大援藏力度。”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说,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联合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古籍调查、摸底、清点、编目、整理工作,和日喀则市、昌都市、布达拉宫等重点收藏单位开展普查工作。
据张志清介绍,今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要从开展西藏自治区古籍普查登记方面、藏文珍贵古籍数字化方面、古籍保护人才培训方面以及筹划开展西藏古籍保护宣传推广等四个方面,加大援藏力度。目前,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及时对西藏自治区古籍数字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从2015年起,将继续整合现有资源,有计划地开展西藏自治区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的缩微复制、数字化等工作,使珍贵古籍得到再生性保护。西藏已完成第一批古籍数字化,共26函古籍。其余20函珍贵古籍都在文物部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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